幫兇租車公司2/開租車公司資本額僅5萬 只租熟客拒新客 背後有明仁會影子
[周刊王CTWANT] 台北市近期發生多起工地電纜竊盜案,警方發現這些竊賊大多使用「同一間租車公司」車輛犯案,而且該間租車公司行事相當小心,只接熟客不接陌生客,且並無固定營業處所,據傳該公司背後有竹聯幫明仁會的影子。
根據該間公司的立案資料,成立於2023年,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張姓男子,儘管主要業務是出租汽車,但資本額竟只有5萬元,連一輛車都買不起,而查詢其公司地點,卻可以發現該公司的登記地點有3處,但不是已經荒廢,就是根本沒有公司。
有資深員警分析指出,正常租車公司都會希望車輛的承租人是善良老百姓,儘量避免旗下車輛遭到扣押、吊牌,影響營業收入,而該公司不但明顯走在灰色地帶,甚至歡迎犯罪者來租,主要因其真正負責人據傳是竹聯幫明仁會的杜姓男子。
據悉,23歲的杜姓男子為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分子,長期混跡於新北市土城區,過去曾因涉及多起暴力討債事件被逮,之後又因涉嫌從事假投資詐騙,不法獲利至少粗估上億元,警方將杜男逮捕時,還因杜男身型較為壯碩,一度連手銬都銬不上。
員警表示,若將車輛租給犯罪者使用,客戶特性多半均為長租使用,收入來源穩定,因此該公司才會要求僅向熟客或在有介紹人的情況下出租,且當車輛出租後,該公司即不會管車輛到底被拿去做什麼,「只要知道他後面是誰,車子沒回來或是壞了就知道要找誰,他們只要有錢收就好。」
有員警也指出,大家都知道入住飯店需要核對證件,留下基本資料,但總有幾間飯店是大家都知道「不用留資料也能住」,且飯店是合法經營,擁有合法證照,以致「大家都知道他做黑的,但你就是拿他沒辦法」,該租車公司就是這種情形,有如犯罪者的幫兇,警方卻又沒有直接證據可以送辦,讓警方在偵辦犯罪過程中增添許多困難。
針對該租車公司明顯遊走在灰色地帶,卻無法可管,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商業處回應,行政院自98年4月13日起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公司及商業設立改採「登記與管理分離」制度,因此公司符合公司法登記的規範登記主管機關就應該給予登記。
商業處指出,如果該公司有經營特定行業,經發局核准公司及商業設立登記時,會副知新北市府相關單位加強審查。以本案來說,該公司有涉嫌違反交通道路管理條例之情形,應由該條例的主管機關(此指交通部)進行裁罰,如果經由法院判決確定,有明顯違法等狀況,商業處就可以撤銷或廢止該公司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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