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鄧佳華破處!AV女優被「台灣清水健」欠債 弟弟怒做這事芭比Q了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身高170公分、體重55公斤,三圍34C、25、36的AV女優苡若,因與網路奇人鄧佳華合演A片《華根初上》,讓鄧佳華如願破處而走紅,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她,在疫情期間借錢給曾一同拍片、有「台灣清水健」之稱的男優文森,沒想到對方卻賴帳不還,苡若的弟弟為了替姊姊出頭,找人去文森住家發傳單,到他臉書留言,要他快還錢,但因傳單有文森的照片及他的真實姓名,被文森逮到小把柄,對苡若弟弟提出違反《個資法》及《刑法》妨害名譽罪的告訴,桃園地院審理時,苡若弟弟認罪,法官就依違反《個資法》判他2月徒刑,妨害名譽則判拘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個性直率的苡若,是一名專業的AV女優,當時她接下戲約與網路奇人鄧佳華合演A片《華根初上》時表示,她原先擔心外界以為是她在蹭鄧佳華熱度,或是被非議後導致以後沒有片可以拍,但經紀人安撫她:「這就是一份工作。」因此自己做了些心理準備,也因為新聞鬧很大,母親知道她在做什麼工作,雖然不支持但是尊重。苡若當時還感性的說:「我有我的夢想,不確定是不是正在往我的夢想邁進。」但因夢想沒有教科書,只能多做多看。

苡若日前曾向週刊透露,過去因為拍攝過多部謎片,重義氣的她與合作過的男優都成為好友,其中包括有「台灣清水健」之稱的男優文森,當初對方告訴她受到疫情影響,生活困頓,向他借2萬5000元應急,沒想到她借款後,對方卻未依約還錢,還找各種理由不還。

她覺得奇怪開始追查,才發現不僅是她受騙,文森身邊的女性友人,都遭他欠錢不還,每個人的錢雖然不多,但累積下來相當可觀,有人勸她錢不多,不要再糾結,但她認為這些錢都是自己拍A片真槍實彈辛苦攢下來的錢,因此對文森提起民事返還借款的小額訴訟,桃園地院也在今年6月間,判決文森必須給付她2萬5000元。

苡若(右一)曾和鄧佳華(中)拍攝《華根初上》。翻攝苡若IG
苡若(右一)曾和鄧佳華(中)拍攝《華根初上》。翻攝苡若IG

然而就在法院判決結果出爐之前,苡若的親弟弟看不下去,在去年10月27日透過網路以1200元聘僱了1名男子,到文森位於桃園市的住處前,丟擲預先做好印有文森臉部容貌的照片,僅眼睛部位以模糊線條方式遮掩,然後寫下「○○○、髮廊店長,特X拉車貸繳不出來跟女生借錢前前後後總共才兩萬五,借完就封鎖女生還理直氣壯,媽媽當房東收租,知道自己兒子這樣欺負女生嗎?自己也是有女兒的人,如果女兒被這樣欺負你作何感想?女生希望拿回自己衣服而已也裝死,兩萬五和一件衣服你丟不丟臉?還是衣服你要轉賣變現拿去繳車貸?」

男優文森有「台灣清水健」之稱。翻攝文森IG
男優文森有「台灣清水健」之稱。翻攝文森IG

不僅如此,苡若的弟弟還找網友登入文森的個人臉書網頁,以7個不同的暱稱分別在文森臉書留言言「欠女生錢還理直氣壯,真誇張」、「操**欠女生還大聲現在是三小」。文森見到後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報告偵辦,警方最後查出是苡若的弟弟所為,將他函送法辧。

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苡若的弟弟找人丟擲的傳單,內容為個人之間的債務糾紛,屬於個人隱私,僅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無從因為陳述內容為真實而免於刑責,且傳單均能直接或間接識別文森的個人資料,已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及《刑法》加重誹謗罪,因而將苡若的弟弟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苡若的弟弟自白犯罪,法官審理後依《個資法》判他2月徒刑,誹謗罪的部分則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苡若曾在IG希望不要再出現下一個受害者。翻攝苡若IG
苡若曾在IG希望不要再出現下一個受害者。翻攝苡若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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