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不公申請補助遭拒 白人老闆告商務部少數族裔發展局

聯邦最高法院今年6月推翻遵循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大學招生方式之後,漣漪效應持續擴散;商務部少數族裔商業發展局(Minority Business Development Agency,MBDA)提供聯邦補助審查標準以種族條件為考量,白人老闆申請遭拒而提告。華盛頓郵報分析,訴訟結果恐讓成立已54年的機構因此關閉,以族裔條件為申請資格的其他聯邦計畫同時受到波及。

數十年前的時空背景之下,包括少數族裔商業發展局在內等聯邦計畫或機構,成立宗旨的理念基礎為:特定種族或族裔在美國社會處於先天弱勢,因此有權獲得特殊待遇。

最高法院今年6月禁止以種族為考量的平權招生措施之後,同樣以種族為審查標準的聯邦政府計畫面臨檢視,除了首當其衝的商務部少數族裔商業發展局,還有交通部旗下計畫,以及中小企業管理署(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計畫。

專家指出,這些聯邦計畫成立基礎都相當薄弱,1970年代初期規畫時並沒有經過大量研究或充分辯論,某些計畫根本是政治運作的結果,假設前提在於特定少數族裔天生處於弱勢地位,必須透過聯邦計畫給予補助。

聖地牙哥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San Diego)社會學教授斯克倫特尼(John Skrentny)指出,如此假設其實沒有邏輯可言,「很多重要政策的建構基礎,如同紙牌屋一樣不牢靠」。

今年稍早,三名白人企業負責人對少數族裔商業發展局提告,因為申請聯邦補助時並不是身為非洲裔、拉丁裔、美洲原住民、亞太裔等少數族裔而遭拒絕。德州連鎖診所負責人紐茲亞德(Jeffrey Nuziard)、威斯康辛州建築公司負責人皮波爾(Matthew Piper)、佛羅里達州企管公司負責人布魯克納爾(Christian Bruckner)三名原告要求法院撤銷聯邦政府認定特定族裔先天屬於社經弱勢的概念。

其中布魯克納爾向法院主張,1970年代隨著父母逃離羅馬尼亞來到美國,1989年車禍變成終身殘障,卻沒有資格申請少數族裔商業發展局補助計畫。

華盛頓郵報分析,前總統川普任命的德州北區美國聯邦區域法院法官皮特曼(Mark T. Pittman)未來幾個月將對少數族裔商業發展局是否違憲做出裁決,同時決定是否禁止以族裔做為聯邦計畫的審查標準;如果聯邦政府敗訴,訴訟將由保守派法官居絕大多數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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