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離職「仍領2個月年終」 過來人教學2撇步:別放棄權益
年關將至,民眾最期待的莫過於領年終獎金,不過拿完錢後,各公司通常都有一波出走潮,有不少人就是為了這筆年終,選擇留到年後才提離職。而有網友就分享,自己在年前離職,還是有拿到2個月的年終及多了2天薪水,並曝光做法,供大家參考。
「年前離職,還是有機會拿年終」!一名投資理財創作者在「Dcard」發文分享自身經歷,因為種種因素,在年前2個月離職了。除了有做好交接,幸運的是也向公司爭取到了2天薪水及年終獎金。
她分享2撇步:
一、離職日期壓在週末
員工要是想把離職日期壓在週末,多領假日的兩天薪水,其實是ok的。而且是員工單方面告知就可以成立,雇主只能要求協調,不能硬改成工作日離職,或是把日期提前。
舉例來說,小明工作滿3年,在離職30天前12月1日告知主管要離職,他可以選擇把離職日壓在12月31日(日),等於多領12月30日、31日,一共2天的薪水。
原PO坦言,原本不知道有這種做法,是在某一份工作談離職時,主管主動說要幫她將離職日期壓在週末,才驚覺說「哇...還可以這樣。」當時很不好意思想要婉拒,主管就說公司沒差這兩天錢,如果可以的話更希望自己繼續做下去。
二、主動詢問年終
如果你的聘書上面有寫明「保障年終XX個月」,代表這筆年終獎金是屬於「經常性給予」,而不是「恩惠性給予」,也就是說雇主有給付的義務。就算在年前離職,公司還是要按比例給你年終。
所以在跟主管或人資談離職的時候,可以主動提到年終的問題。她也建議,盡量以肯定句去敘述,像是「請問年終的部分怎麼算?」要是說「請問我年前離職,這樣還領得到年終嗎?」感覺氣勢就弱了一點,而且蠻容易被拒絕,如果工作都有給主管留下好印象,相信爭取成功的機會也會高蠻多的。
原PO補充,如果在面試階段公司有提到:「我們有保障XX個月年終喔!」在簽聘書前可以檢查有沒有註明清楚。據說大部分公司不會主動寫,但若是都以保障幾個月來吸引人才的話,還是盡量要求白紙黑字寫明,對勞方比較有保障。她也透露,自己是秉持有開口有機會,就算最後沒有多拿到錢,至少有試過。
文章曝光後,過來人們也現身說法,「面試有談到保障年薪,但合約沒有寫,離職的時候有跟公司爭取過也有詢問勞工局,沒有白紙黑字真的是沒有辦法只能調解喔!」、「我也是12/31離職,但領得到兩個月年終,1/2直接到新公司上班」、「其實離職日壓週末,有一個好處是不會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我就是一個例子,離職日禮拜六,隔週一到新東家上工,結果就是收到1天國民年金保險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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