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抗議選票公投票分開領 中選會:適法適當

下一代幸福聯盟今天(21日)到立法院與中選會抗議,認為中選會規定選舉票、公投票分開領會導致大量流失公投票,不公義的程序絕對會導致不公義的結果。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年底投開票方式已經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選舉領、投,公投領、投」的方式適法也適當。 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反同婚3項公投案,目前已進入戶所查對連署書階段,但幸福盟不滿中選會設計先領選票、後領公投票的二階段投票方式,指過去6次公投的經驗已證明二階段設計會使公投票源流失近7成,約500萬到700萬票,因此,他們21日上午先後赴立法院與中選會抗議,要求修正領票程序。 幸福盟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立即責成中選會召開會議,修正領票程序;並呼籲立委要求中選會主委到立法院報告所有公投籌備工作;中選會也應將公投投票率作為考核指標,如果年底公投投票率低於全國選舉平均投票率10%,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應下台負責。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說:『(原音)我們希望所有的民意代表都要站出來,特別為民眾來發聲,要求行政院長責成專屬的一個做法,針對中選會最近提出關於公投的議題,提出嚴正的檢討,否則將一個不公義的程序,絕對帶來不公義的結果,這樣的程序人民完全無法接受。』 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有關年底投開票作業程序,是經過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採「選舉領、投,公投領、投」的方式進行,適法適當。他說:『(原音)這個是經過我們今年第510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採選舉領投、公投領投的方式進行,這個決定適法適當,我們也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辦理開票的作業,也就是先開9合1的選票,再開公投的選票。』 此外,幸福盟質疑中選會在18日臨時更改查對作業須知,規定在連署書主文下填寫「同意」,將被視為無效連署。對此,陳朝建說,公投法舊法即有此規定,新法也繼續適用,每位提案領銜人領件時也都清楚相關規定,中選會對外宣導也都有說明,只是因為中選會將查對須知在18日重新上網公告,因此導致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