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性侵擴大】建議中央修法3方向 蔣萬安:最少罰60萬、設公布行為人專區

台北市長蔣萬安建議中央修法3具體方向,包含公布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罰則提高最少60萬元且具刑責、設立公布行為人專區。(翻攝自臉書@蔣萬安)
台北市長蔣萬安建議中央修法3具體方向,包含公布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罰則提高最少60萬元且具刑責、設立公布行為人專區。(翻攝自臉書@蔣萬安)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猥褻、性侵女童,台北市長蔣萬安建議中央修法3具體方向,包含公布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罰則提高最少60萬元且具刑責、設立公布行為人專區。

蔣萬安今(18日)出席「潮台北Trendy Taipei」首波記者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外界持續關注私幼狼師案,蔣強調該事件發生時還沒上任,但願意檢視,也會請副市長林奕華督導,過程中若要檢討的都願意提出精進方案,使機制更完備。

蔣萬安指出,適用法規確實有較模糊、不夠精準之處,會提出具體建議,盼衛福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監察院可好好討論,擬定非常明確的規範原則及標準,讓第一線執法的地方政府與媒體是否能報導,都有很明確的依循。

有媒體追問,蔣萬安受訪一再強調是前年的案子,是否覺得在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府擦屁股?蔣萬安則回應,強調就是面對問題,「所以我們很希望能讓整個機制更加完備,避免未來任何不幸的事情再次發生。」

此外,蔣萬安也提及,他上任後於去年7月接獲該案,市府立即於當月進行停職終身不得任職、撤銷幼兒園許可,以及一對一跟家長聯繫,並協助有轉託需求的家長等,且依法開罰法定最重罰則,這些都在3個月全部完成。

對於中央修法的建議,蔣萬安給出具體方向,包含《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盼可修法來公布機構、行為人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的罰則希望提高,最少60萬元以上,且應有刑事責任;《兒少權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正在討論草案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能一致對於公布行為人設立專區,及提出明確標準的修正。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多鏡週刊報導
【幼兒園性侵擴大】狼師私幼原址遭噴漆 新團隊門口急貼聲明澄清:並無關係
【幼兒園性侵擴大】狼師案「媒體可報嗎?」 衛福部:盡快1個月內討論出規範
【幼兒園性侵擴大】網傳私幼狼師毛畯珅參與青鳥 四叉貓4點闢謠:他今年都被羈押

看更多相關新聞
衛福部:1個月內訂兒少報導原則
兒團:衛福部說詞反覆 鬆綁太草率
媒體能報狼師案? 將訂例外規定
評論/玩雙標還搞政治鬥爭
指引模糊 北市府:中央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