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照顧假僅公務員沒勞工?許銘春:育兒協助政府都全面考量

「幼兒照顧假」公務員與勞工兩樣情?為營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銓敘部研擬讓公務人員有七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說,全體受僱者包含廣大勞工,政府針對育兒協助過去是全面性考量,後續會滾動檢討。

為營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銓敘部研擬讓公務人員有七天幼兒照顧假,勞動部長許銘春(圖)13日說,全體受僱者包含廣大勞工,政府針對育兒協助過去是全面性考量,後續會滾動檢討。(中央社資料照)
為營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銓敘部研擬讓公務人員有七天幼兒照顧假,勞動部長許銘春(圖)13日說,全體受僱者包含廣大勞工,政府針對育兒協助過去是全面性考量,後續會滾動檢討。(中央社資料照)

媒體日前報導,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針對育有未滿六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七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且每增加一名未滿六歲子女,另增三天假。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業務報告及備質詢,許銘春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銓敘部站在政府雇主立場,為公務人員著想,因此想新增幼兒照顧假,但全體受僱者也包含廣大勞工,所以過去針對育兒協助部分,政府是全面性做考量。

她舉例,包含衛福部增加育兒津貼、教育部增加幼托資源、勞動部增加育嬰留停彈性以及增加津貼等,都是為了讓育兒環境更好。

許銘春強調,政府了解父母親照顧幼兒的辛苦,後續也會滾動檢討,會齊一步驟來努力。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