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團體籲暫停餵藥 教育部:託藥屬教保服務

教育部說,依規定幼兒園要訂定託藥措施。(示意圖:MotionElements)
教育部說,依規定幼兒園要訂定託藥措施。(示意圖:MotionElements)

新北市幼兒園餵藥風波持續延燒,不少縣市下令稽查幼兒園不當情形,多個幼教總會接連發起「生病不入校、老師不餵藥」聲明。不過,教育部今天(19日)表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明定教保服務內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實施準則明定幼兒園要訂定託藥措施。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昨天發出聲明,不滿政治紛擾及政府無具體保護作為,籲請全國教保員暫時停止協助餵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跟進呼籲,藥物使用非教師專業,應回歸家庭管理,教育部應釐清家長責任,維護老師專業立場,別再讓餵藥成為無妄之災。

教育部今天回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已明定教保服務內容,包括提供衛生保健安全的服務及教育,因此教育部在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第2項到第4項明定,幼兒園要訂定託藥措施,以及就託藥進行相關規範。

教育部表示,為提升教保服務機構託藥及用藥安全知能,教育部先前已編製食藥安全參考教材提供各幼兒園參考,教育部後續也會再摘錄手冊內容,製作簡明資訊便利教保服務人員使用。

教育部指出,為提升教保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及家長對用藥安全及託藥的知能,教育部今年將追加經費,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相關研習,讓親師共同維護幼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