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乃爾弒父華生 再被捕控罪

2015年2月因涉嫌槍殺生父而被控二級謀殺、同年11月因證據不足而案件流審(mistrial)的康乃爾大學華生譚查爾斯(Charles Tan,音譯),日前再次被控有意實施犯罪而購槍及虛報購槍意圖罪,在紐約州雪城聯邦法院過堂,譚查爾斯拒不認罪,保釋聽審將於27日(周三)進行。若罪成,譚查爾斯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及最高75萬元罰款和三年監視居住。

2015年2月9日晚,在紐約上州羅徹斯特(Rochester)市郊的一座豪宅內,年僅19歲的譚查爾斯因槍殺父親而被當地警方逮捕。根據法庭文件,他向其父連開數槍,擊中頭部、脖子、臉及手臂,導致其死亡。事發過後,多名譚家鄰居及與他們相識的人表示,譚家經常發生爭吵,據悉是譚父有家暴傾向,經常對譚母拳打腳踢,當地警方報告顯示有多起譚父對家人施暴的紀錄,警方也曾多次接到譚家的報警電話。譚母更是在案發幾日前向當地警方申請了保護令,以防再次受到丈夫傷害。

據悉,卒年49歲的譚父是第二或第三代華裔移民,生前是圖像傳感器製造公司的總裁,譚查爾斯是其小兒子,是康乃爾大學農業和生命科學學院大二學生,也是學校橄欖球隊的成員,認識他的人都說他陽光、禮貌、樂於助人,且譚母也站在譚查爾斯的一邊,他們表示槍殺是為了自衛。

該案在2015年11月因檢方未能證明是譚查爾斯射出致命一槍而被撤銷控罪,之後他搬去加拿大生活,不過日前已經是加拿大公民的他,卻在從加拿大進入美國國境打算去參加朋友婚禮時,被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逮捕,控以有意實施犯罪而購槍及虛報購槍意圖罪,23日在雪城聯邦法院過堂。根據起訴書,在兩年前弒父一案發生的幾日前,譚獲得一把獵槍和彈藥並有意使用它們實施犯罪行為,而且他從沃爾瑪購得獵槍和彈藥時還對店內員工撒謊,謊報購槍意圖。

譚查爾斯23日在庭上拒不認罪,其辯護律師稱該控罪憑空而出,完全不合理。該案下次出庭時間為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