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首長民間餐敘 無職務利害無需登錄

有關媒體質疑總統、行政院長參與民間社團餐敘,未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登錄,廉政署說明表示,倫理規範所稱「與職務有利害關係」,是指規範第2點所列的業務往來、指揮監督、費用補助、承攬契約等關係,應結合個案認定,而總統、行政院院長參加民間社團餐敘,如果沒有職務上利害關係,即無依倫理規範向政風機構登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