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五十肩 算工傷可索賠

一名任職餐廳廚師的華人男子,在廚房工作近15年後,近日發現手抬不起來,檢查後發現患了「五十肩」,主因是他長期在廚房炒鍋、切菜造成傷害。律師表示,雖然他的五十肩是因長期工作造成,仍算工傷,可索賠。

由州眾議員白彼得(Peter Abbate)和布碌崙端芬同鄉會聯合舉辦的「工傷醫療法律講座」28日舉行,白彼得表示,任何打工族都有可能在工作期間受傷,如華人外賣郎就容易在送餐路上發生車禍,因此他希望傳達民眾正確觀念,讓民眾了解自己的權利。

律師雷賢明表示,除了廚師容易患「五十肩」等職業病外,長期在高粉塵環境工作的麵粉廠工人,也容易患氣喘等疾病,「像這些都是要日積月累才出現的症狀,也算是工傷範圍。」但是一般申請工傷要在兩年內申請,而像五十肩和氣喘等職業病,早已超過兩年申請期,對此雷賢明解釋,只要員工提出,法官有權在申請期過後根據情況提訴。

雷賢明說,通常法官會依照「何時知道是職業病」和「因為受傷而第一次曠工」的日期,來認定是否已過兩年起訴期。他舉該華廚為例,雖然他在廚房工作近15年,但直到最近才知道自己五十肩,是因為長期拿炒鍋造成,法官就會以他發現五十肩的日期研判是否已過兩年有效期。

他「建議民眾平時做身體例行檢查時,要和醫生如實報告,千萬不要覺得是小毛病就忽略。」

雷賢明指出,他處理過一名華裔外賣郎的工傷案,該外賣郎在送外賣途中扭傷腳,他在30天期限內告知雇主,同時也在兩年起訴期內提申訴,「但是我向外賣郎要醫生證明時,他卻說他看的是中醫。」

雷賢明解釋,在申請工傷時,會要求員工提出有工傷認證的醫生開具的醫生證明,若是一般中醫診所,或推拿館,法官不會認定該證明有效,可能賠償的金額就大打折扣。

他提醒,醫生證明並無時效性,若民眾已到中醫診所看診後,也應該要去有工傷認證的醫院要求醫生開證明,「只要和醫生說是因工作受傷,醫生就不會向病患索取任何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