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印花稅 學者痛批違憲

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民進黨政策買票廢印花稅,引發縣市首長反彈,卻推說過去外界多贊成,引發學者紛紛炮轟,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直言,地方反彈有理,中央此舉根本違反程序正義,更有學者批違憲。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就抨擊,《憲法》規定地方稅收,只有地方縣市政府與直轄市政府有權決定存廢,中央片面廢除,以本就是地方財源的特別統籌分配款彌補,不但吃地方豆腐,更已違憲! 陳國樑指出,雖贊成廢除印花稅,但先要擬妥財源等配套,經討論可接受再談廢除,現在卻倒過來,純粹一場政院與商界座談會後,政院下令一個月內提方案,財政部趕發文給地方政府要回應,這整個過程已違反程序正義。 黃耀輝認為,中央執意要廢印花稅,地方群起反對,就是因為有關單位對稅收損失因應方式沒有一致答案,不解中央在急什麼?為什麼不找好錢再廢,顯然就是基於政治目的。 先不說第一年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其本來就是地方的錢,把要給地方的錢先扣起來,再重新分給地方,就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第二年以計畫型補助支應,但政府的錢本就那麼多,過去像救災、造橋等也多採計畫型補助,如拿出來支應印花稅,餅就那麼大,其他科目的預算就會減少。黃耀輝直言,《財劃法》過去20年未修,小英政府執政初期也說要修法,結果拖了一年又一年,未來廢了印花稅,最後若中央不修法,地方財源問題依舊無解。 近年印花稅收年平均成長率約3%左右,從10年前的8、90億,成長至目前的121億元,黃耀輝指出,真正的中央請客,絕對不能是121億,應將年平均成長套進公式計算,以單獨預算科目支應,與統籌分配款、計畫型補助脫勾,白紙黑字寫在法令,才有資格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