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逾7年 「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勞動部表示,我國正式邁向最低工資審議制度新紀元。(圖:資料照)
立法院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勞動部表示,我國正式邁向最低工資審議制度新紀元。(圖:資料照)

立法院今天(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歷時7年,兌現蔡英文總統的政見。勞動部依法必須組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審議最低工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也正式納入為應參採指標。法案除了讓最低工資的議決核定程序更為完備,並規定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定明罰則,違者加重罰鍰最高可罰新台幣150萬元。

「最低工資法」通過,勞動部長許銘春對參與法案研擬過程,勞雇團體及學者專家代表,以及立法院各黨團、委員,表達感謝之意。「最低工資法」共計19條,勞動部指出立法重點有6大項。

第一,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審議。法案規定勞動部應設置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的最低工資審議會,每年第三季召開會議,透過社會對話機制,擬定具有共識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

第二,明確審議參採指標。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納為應參採指標,維持勞工必需的購買力,並且明定10項得參採指標,就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綜合考量,讓審議機制兼具穩定與彈性。

第三,完備議決與核定程序及行政院退回之重審機制。審議以共識決為原則,如果無法達成共識再採多數決。明訂最低工資的核定實施程序,以及行政院不予核定審議通過之最低工資時,勞動部應再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並將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予以核定。

第四,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未來必須成立研究小組,成員涵括學者專家、與國家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相關部會代表,由該小組研析最低工資實施的影響,並就審議指標數據的變動幅度與未來變化綜合評估,作成研究報告及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審議會審議參考。

第五,確保勞工最低工資權益並定明罰則。勞雇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如果違反則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並且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第六,與基本工資制度順利接軌。最低工資公告實施前,仍繼續適用原核定的基本工資數額,且首次訂定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原基本工資。其他法規有關基本工資規定未及修正者,適用本法案最低工資規定。

勞動部指出,未來最低工資將接續基本工資作為政府保障基層勞工維持生活水準的重要政策,藉由專法的制定,完善審議機制的建構,達成政府穩定明確調整最低工資,以撐住勞工及其家庭經濟生活的承諾。勞動部配合「最低工資法」的上路,也將儘速籌備審議會及研究小組等各項建置工作。(張佳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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