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攬外國科技人才 月薪須逾16萬

工商時報【彭?琳╱台北報導】 科技部昨(28)日公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科技領域特殊專長」草案,條件包括諾貝爾獎得主、唐獎得主、月薪超過16萬元新台幣、現任副教授以上、科技研發或管理工作4年以上者。另外,也針對奈米、光電、人工智慧、物聯網領域,延攬外國專業人才。 為加速推動留才、攬才辦法,立法院也於10月31日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透過法規鬆綁、稅務優惠,吸引外國人才來台工作。科技部於昨日公告相關子法草案。 在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科技領域特殊專長草案中規範,外國專業人才在國外或我國的最近月薪須達到16萬元,也就是年薪要超過192萬元,這是為了避免拉低本國專業人才待遇,或是外國人力來台搶工作。 另外,獲得諾貝爾獎、唐獎、沃爾夫獎、費爾茲獎或其他相當資格之國際獎項得主,也屬於延攬外國科技專業人才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