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上崗前 培訓需40小時

紐約市議會27日以零反對票一致通過新法,將要求所有建築工人必須經至少40個小時的安全培訓後才可上工。該法提案伊始遭強烈反對,認為僅有利工會工人,而會迫使小合同承包商及移民工人失業。法案最終以罕見的三版修訂27日獲通過,把原版中要求59個小時的安全培訓時限減少,新加500萬元撥款為非工會工人及小合同商提供安全培訓補助,並承諾將有多語言版本的培訓。

紐約市近期連發多起建築工人施工中受傷乃至死亡事件,市議會房屋委員會主席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因此提出1447號提案,強制要求全市所有建築工人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才可進入工地工作。目前法律僅要求在十層以上建築工地工作的工人,才需接受至少十小時的安全培訓後上崗。

此提案原本要求所有建築工人上工前需接受至少59個小時的安全培訓,遭強烈反對。反對者指出,僅有安全培訓費用由工會負擔的工會工人有可能滿足此要求,此法會導致小承包商、非工會成員的合同工人及移民工人失業,也會給開發商、尤其是小建築商造成增加大量時間及金錢成本。

此法最終經過市議會提案罕見的三版修訂,27日交付表決的版本把安全培訓時數降低到至少40個小時,同時工人在接受完前十個小時安全培訓後,便可獲臨時許可進入工地施工,一邊工作一邊完成剩餘培訓時數。新法同時承諾撥款500萬元,為小承包商和非工會成員的合同工人進行安全培訓提供補助。提案議員威廉姆斯亦表示,將同市小商業服務局商定,為移民工人提供相同內容、但多語言版本的安全培訓內容,讓所有工人能無障礙接受此培訓。

此法將在市長簽署後從明年3月1日起生效。未依照規定的承包商,將面臨工地上每名未依法接受安全培訓的工人2萬5000元的罰款。該法27日在市議會以42票對零票獲無異議通過,而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隨後也發表聲明對此法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