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技師考試6/15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試資格申請

考選部提醒112年建築師、技師考試,應考人如具備建築師、技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資格,需在6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考選部提醒112年建築師、技師考試,應考人如具備建築師、技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資格,需在6月15日前提出申請。

112年建築師、技師考試預定於8月1日至10日受理網路報名,應考人如具備建築師、技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資格,可以在6月15日以前提出申請(含當日,以郵戳為憑),經審查合格將發給核定部分科目免試通知函。

 

考選部說明,這項考試及格方式採取科別及格制,各應試科目及格成績為60分,其效力從該項考試榜示日起保留3年,應考人於保留期間內再報名同一科目,會以最後應試成績為準。

 

應考人取得部分科目免試資格前已及格的科目成績,可於此科目及格成績保留期間內併予採計。若應考人未申請部分科目免試,必須先報考建築師考試,日後申請獲准部分科目免試,得以併予採計其他已及格且仍在保留期間內的科目成績;如併予採計後,各應試科目均已免試或滿60分,將以報考最近一次建築師考試免試給予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