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條款」年底可望修法

中國時報【陳祐誠╱台北報導】

張國煒計畫成立星宇航空,依現行法令恐遭打回票,但民航局上月底邀集專家與業者開會,並提出修法草案,放寬公司背景限制,資本額則提高至40億元,並提需出60億元財力證明,即可准予設立,預計今年底前完成修法,張國煒成立星宇航空可望如願實現。

民航局放寬航空業成立限制,有業者擔憂航空市場過於飽和,政府應加以限制,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方志文表示,航空業是開放市場,航空公司不能只鎖定國內旅客,近年也有許多國外航空公司來台插旗。

現行《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成立航空公司經營國際航線,最快是透過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且近3年營收逾60億元的公司來申請。儘管符合資格的公司不少,但都不敢貿然踏足航空業,讓張國煒遲遲無法找到合作對象。

民航局本想放寬個人名義成立航空公司,但遭航空業者齊聲反對。民航局7月28日再與專家、業者開會,提出初步修法草案,以個人名義申請民用航空運輸業,因引來爭議,已被排除。民航局新草擬的規範,改為放寬公司背景限制,不必是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連續3年營收60億元以上的限制也被刪除,但要提出60億元的財力證明,資本額也從20億元提高至40億元。

草案並新增其他條件,包括新公司需先擁3架以上機隊,航務、機務、機隊、飛安、品管等5大主管先就位,至少3人曾在航空公司任協理以上職位逾3年。

民航局空運組組長韓振華強調,修法並非為個人量身訂做,而是參考諸多國家作法,例如現行「須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規定,許多外國籍航空的母公司與運輸業無關,最重要的是公司未來是否有能力經營,民航局因此取消公司業別限制,並提高資本額,同時要求業者先找好5大主管團隊,確保飛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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