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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千祝壽畫遭竊 前監委女告蘇富比行政總裁

台北市 / 廖翊庭 羅大偉 報導

國畫大師「張大千」生前送了一幅畫《壽石靈芝》給好友,也就是第一屆監察委員陳翰珍祝壽。但在2006年畫被偷走了,不過2017年這幅畫竟然出現在香港蘇富比拍賣會場!監委的女兒得知後,對「蘇富比亞洲區行政總裁」,以及畫作遺失後曾經經手的3人提出告訴!但北檢認為,追訴期已經過了,也無法證明他們知道這是贓物,因此不起訴,陳家後代不服提起再議,現在全案已經發回北檢,重新偵查。

前監委陳翰珍外孫女張小姐(2021.02.07)說:「一直放在我們的客廳,掛在最顯目的角落,外公就常常跟媽媽說,這是我們的傳家之寶,要一代一代的傳下去。」

已故前監委陳翰珍一家人在客廳拍照留念,仔細一看牆上的畫作,就是出自國畫大師張大千之手,全家都把它當作傳家寶,只是畫作多年前遭竊,最後卻出現在拍賣會上,《壽石靈芝》是張大千在1976年送給前監委陳翰珍,後來陳翰珍轉交女兒陳謀昭,2006年有歹徒闖入住家,壽石靈芝也遭竊。

2017年這幅畫出現在香港蘇富比,隔年又出現在新加坡永道拍賣行展覽中心,陳謀昭得知後氣得,對蘇富比亞洲區行政總裁程壽康,提告媒介贓物以及洗錢等罪嫌,北檢認為程壽康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確定,而檢察官追查畫作流向,發現竊案發生後,最早取得畫作的是一名畫廊老闆,幾經轉手才被一對吳姓父子給買下,拿去香港蘇富比拍賣,陳謀昭也決定對經手的3人提告。

只是調查結果,不是過了追訴期,就是無法證明他們知道這是贓物,因此同樣不起訴,律師劉韋廷說:「刑法349條的規定收受贓物罪,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追訴權的時效只有10年的期間,還有一個就是民事的不當得利請求權,然而它的時效也是15年。」律師表示,事發至今已經過了將近16年,恐怕真的會求償無門,但陳翰珍後代還是提出再議,高檢署認為調查不完備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查,這場傳家寶爭奪戰恐怕沒這麼快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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