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孝正聲明 家屬證實共同撫養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郝雪卿台中10日電)藝人歡歡前夫張孝正今天聲明,他離婚按月付贍養費,並非歡歡獨力扶養子女。歡歡的弟弟證實,子女是兩人共同扶養。

本名于佳卉的藝人歡歡燒炭自殺身亡,外傳第一任丈夫張孝正離婚後,並未支付贍養費,任歡歡一人獨力扶養2名子女。張孝正今天晚間返台,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否認,指稱外傳並非事實,他每月支付贍養費新台幣10萬元,至今已付2000多萬元。

歡歡的弟弟于佳民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答覆,張孝正離婚後確實每月都有支付贍養費,直到歡歡再婚,但他並不清楚金額。

于佳民說,歡歡與張孝正離婚後,兩人所生的2名子女是由兩人共同撫養,2名小孩與外婆住在台中,而目前所住的房子也是張孝正所購買,並早已說明,房子以後要留給小孩的。

于佳民說,歡歡與張孝正過去感情還不錯,但離婚後,他就不清楚了,不過,張孝正還是持續與子女有聯繫,歡歡發生憾事後,張孝正有跟他女兒聯繫。至於張孝正何時到靈堂祭拜前妻歡歡,于佳民說,他並不知情。10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