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田1億交保 北檢2度提抗告

中信銀行內湖購地弊案,被告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日前獲交保遭高院撤銷,發回北院重裁,再獲新台幣一億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今天二度向高院提出抗告。 北檢今年一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張明田等人起訴,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張明田十一月初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十一月十七日開庭後認為,本案多名重要證人、共同被告已詰問完畢,難認定張明田有串證必要;而且全案犯罪所得為八‧九億多元,並未流入張明田所能支配之處及他任職的中信銀,因此裁定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