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假釋出獄 享受天倫樂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哥哥這次回來,兒子已經娶了媳婦,有很多辛酸,但也多了一點小滿足,這段時間受委屈了,現在可以重新調整腳步,把心情放輕鬆,含飴弄孫。(周麗蘭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哥哥這次回來,兒子已經娶了媳婦,有很多辛酸,但也多了一點小滿足,這段時間受委屈了,現在可以重新調整腳步,把心情放輕鬆,含飴弄孫。(周麗蘭攝)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被控涉及林內鄉焚化廠索賄案,3年前判刑8年確定,張榮味入監服刑。法務部矯正署5月底核准假釋,經台南高分院裁定付保護管束後,張榮味已出監並向雲林地檢署完成報到。

張榮味女兒張嘉郡說,父親服刑期間練就一手好書法,她與弟弟先後登記結婚,父親現在很享受天倫之樂,更希望子女增產報國,讓他含飴弄孫。

張榮味的妹妹、雲林縣長張麗善2日表示,很多好朋友打電話、視訊關心哥哥,他感覺很溫暖,現在是防疫期間,哥哥告訴她絕對會支持她的防疫原則,用視訊、電話聯絡就好,減少移動,絕對不群聚,「他現在是一個好公民、好國民,很棒」。張麗善說,哥哥這次回來,有很多辛酸,但也多了一點小滿足,這段時間他受委屈了,總算是假釋出獄,可以重新調整腳步,把心情放輕鬆,含飴弄孫。

本案起因檢方指控雲林縣政府,1997年間開始遴選公民營機構,以建設營運擁有的BOT模式興建焚化廠,2000年間達和公司為順利取得焚化廠營運權,於是計畫以虛增土地款方式,行賄當時的縣長張榮味。

全案纏訟14年,2018年7月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張遭判刑8年定讞,同年7月10日入監。矯正署上月核准張榮味假釋,台南高分檢署向台南高分院聲請付保護管束,台南高分院5月31日裁准,張榮味當天出監。

雲林地檢署指出,張榮味5月31日出監返家,原本1日應到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因疫情緣故改以書面完成報到,現轉觀護人執行保護管束,因應疫情觀護人會再以公文或電話通知時間,改為視訊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