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假釋 保護管束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林內焚化爐索賄案經最高法院在二○一八年判刑八年,禠奪公權四年,於同年七月十日服刑入監,因感被冤枉入監當日龐大鄉親前往送行,並表達聲援相當轟動,服刑三年表現良好,矯正署上月核准假釋,在上月底經台南高分院裁定保護管束,返虎尾住家與家人團聚,他的胞妹縣長張麗善與女兒前立委張嘉郡及親友均相當欣慰好友打電話及視訊關心致意,一家表示感謝之意,張縣長轉達兄長張榮味會絕對支持防疫規定,用視訊、電話連絡就好,減少移動,不可群聚。

張縣長表示,兄長是好公民亦屬好國民,深受委屈,他已假釋出獄,將可重新調整起來,把心情如釋重負,與家人過溫暖生活,張嘉郡以他父親刑期中勤於書法寫了一手好毛筆,誠屬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