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遺囑全文

張榮發遺囑全文

工商時報【本報訊】 立遺囑人張榮發 民國16年10月6日出生,因年事已高,茲為事先妥善安排後事,特立遺囑,內容如下: 一、財務遺贈安排: 1.本人之存款及股票,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 2.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 二、公司業務接班,我本人希望: *現階段仍由本人決策經營方針及督導管理。 *柯麗卿次席副總裁、謝志堅次席副總裁及林榮華副總裁,要多多指導四子張國煒。 *百年之後的未來接班人為: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柯麗卿仍續任次席副總裁,協助接班及集團事務。謝志堅仍續任次席副總裁,協助接班及集團事務。林榮華仍續任副總裁,協助接班及集團事務。所有副總裁們要一起共同協助,讓四子張國煒能順利接任集團總裁,也多多指導孫輩們的經營管理能力,公司業務要正常運作,所有員工不因本人辭世而有所懈怠,所有團隊要齊心協力,更加努力地為長榮集團永續經營打拚。 三、本人所成立的「張榮發基金會」,各關係企業每年若有盈餘,本人希望仍須繼續捐款給張榮發基金會,繼續支持及關注基金會的所有事務,持續行善佈施,回饋社會。 四、後事及葬禮之安排: *本人之意願為不發訃文,以登報方式敬告諸親友。於台北第二殯儀館舉辦告別式,一切儉樸莊嚴無須舖張;遺體以火葬方式處理,骨灰安放在三峽白雞農場懷恩塔。 五、遺囑執行人: *本人指定柯麗卿副總裁、劉孟芬總裁特助、吳界源總裁特助及法務戴錦銓執行長四人為遺囑執行人,遺產之處理,均由本遺囑執行人全權處理。 六、願眾子女及孫輩們,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 立遺囑人:張榮發 見證人:1、柯麗卿 2、劉孟芬 3、吳界源 4、戴錦銓 日期: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