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若彤》二二八事件的三合一理論 陳翠玉

張若彤》二二八事件的三合一理論 陳翠玉
張若彤》二二八事件的三合一理論 陳翠玉

【愛傳媒張若彤專欄】有在關心二二八事件研究的朋友,可能也慢慢察覺了,我們現在正在建立一個關聯性,就是所謂的三合一理論,具體來說,就是要找出一些人,他們既是在台灣光復前與來台的軍統、三青團勢力積極合作接管政權與日產者,也是二二八事件當時反陳儀的主力、被陳儀政權垮台後政爭得勝的一派重用,最後在中央政府遷台後,國民黨因轉型為親美政黨所引發的政爭中失敗倒向外國勢力,並成為早期的海外獨派。

這個模型可以很好地回答,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戰後歷史為什麼是今日如此這般的面貌,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這批人(自己,或友軍、或其徒子徒孫)如何洗刷他們過去與國民黨合作的歷史,成為根正苗紅的反國民黨人物,甚至搖身一變,從被國民黨重點培養的中低階的人員,成為建設台灣的主力英雄,名留台史。

今天我們重點以一個人物為例,即陳翠玉。她不但是臺灣戰後早期護理界的知名人物,後來也以推動台灣成為像是瑞士那樣中立國家的政治主張聞名。照例,我的分析與研究,完全不涉及該人物在自己領域方面的專業素養與私人品格,更不在於全面性的否定此人的成就與貢獻,僅僅只是針對此人在人生的各個階段所發生的事件與時序,是否有錯誤或遺漏的地方。

符合我所謂三合一理論模型的人物,往往會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對於自己(或由他人補述)在二二八事件中的經過,諱莫如深,甚至有明顯說謊的情況。我們這裡要談到的陳翠玉,就是後者,也就是明顯說謊的這一種。

關於陳翠玉的生平事蹟,本文以兩文本為準,一是由陳永興在《民報》所撰寫的報導(並將收入氏撰《台灣醫界人物百人傳》續集)。陳永興也是醫界與政界雙棲,他是民報創辦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天主教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院長,曾入民進黨、新國家陣線、台灣團結聯盟,目前是在時代力量,並曾獲該黨提名不分區立委。

第二是由陳翠玉的學生為她撰寫的傳記《台灣女英雄陳翠玉》,作者為李錦容。首先是陳永興筆下的陳翠玉,他是這樣寫的:

「陳翠玉,1917年2月9日生於彰化,日治時期從彰化女中以優秀成績畢業,立志學習護理,前往東京聖路加女子護理學校留學,1941年畢業是台灣女孩子完成現代化正式護理教育的第一人。日本學成後,陳翠玉返台貢獻所學,獲日本總督府聘為技正,擔任台北保健館護理部主任,是台灣人出身的護理專業人員首位主管。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日人被遣返,台灣一片廢墟,陳翠玉投入聯合國戰後救濟總署的工作,努力協助重建台灣醫護家園。

戰後台灣亂象叢生,陳儀政權接收人員貪污腐敗用人不公、物價高漲、失業普遍、傳染病橫行,不到一年多時間即爆發228事件,陳翠玉竟然也被列入要逮捕槍斃的對象,幸好有國外友人營救,讓她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獎學金,#於1947年3月離開台灣遠赴加拿大進修,才逃過一劫,但當時她的許多醫界前輩、友人都付出了慘重的犧牲。

陳翠玉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攻讀護理教育學位,又前往美國波士頓大學攻讀護理行政碩士,是當時台灣受過西方教育稀有的護理菁英。她學成後抱著對台灣的熱愛又返國回到台北保健館服務,當時大醫院急需護理人才,陳翠玉被邀擔任台大醫院護理部主任,開始整頓混亂落後的醫院環境,並負責訓練培養年輕的護理同仁。1950年在台大校長傅斯年的支持下,陳翠玉創辦了台大護校,充滿理想性格的她因拒絕黨國體制的教官進入校園干預教育,又拒絕聘用特權關說的不符資格教師,得罪了國民黨政權,1953年竟被用反黨、叛國、貪污、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在白色恐怖期間被起訴監視長達三年,最後法院雖還其清白,但陳翠玉已知無法再留台大,決定離開台灣前往世界衛生組織服務,而台大護校也因她的離開而停止招生結束校務!」

(陳永興,〈【人物】台灣第一位護理先覺者 陳翠玉(1917〜1988)〉 ,《民報》,2021年3月20日)

比對國史館藏、由陳翠玉自書的人事調查表,可知上述說法錯誤甚多。

首先,陳翠玉自日本學成回台後,就獲日本總督府聘為「技正」?這種事情,如果我們對於日本時代臺灣人在總督府難以擔任「高等官」的真實情況有大致的理解,就知道絕對不可能。實際上,陳翠玉回台後,擔任的職位是台北保健館的公共衛生護士兼教育主任,時間從1943年3月到1945年8月,僅為由高至低親任、敕任、奏任、判任四個等級中的判任級。

再者,1945年8月,日本投降,陳翠玉立刻「投入聯合國戰後救濟總署的工作」?這也是隱藏了陳翠玉真正的經歷。事實上,在台灣光復後,陳翠玉所擔任的第一個職位,是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衛生局的技士,她在第一時間即受到陳儀重用,並從最低階的判任(比照中華民國官等中的委任),直接拉升為薦任級(比照總督府時代的奏任)。

陳永興說,戰後台灣亂象叢生,陳儀政權接收人員貪污腐敗用人不公,事實上,陳翠玉自己就是在陳儀尚未來台前的接管治安人員(這一點後面會提到),並且為後到的陳儀政府所重用。

接下來是核心的二二八事件,據陳永興的報導,陳翠玉被列入要逮捕槍斃的對象,幸好有國外友人營救,讓她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獎學金,於1947年3月離開台灣遠赴加拿大進修。這也與現存的檔案不符。實際上,在國史館二二八資料庫中,並沒有任何陳翠玉在二二八期間被針對的資料,且根據相關檔案,陳翠玉不但沒有在二二八事件中被補,反而還在二二八事件暗殺最烈的期間(1947年3月23日),由陳儀親自批示升了官,擔任省立臺北醫院護士部副主任。

再根據陳翠玉自書的人事調查表,陳在加拿大進修,是在1947年9月到1948年6月,那他3月份開始就去了加拿大嗎?不,她3月份當時才剛剛上任省立臺北醫院護士部副主任,並且從1947年4月份開始,兼任臺灣省公務員的搖籃:臺灣省訓練團的講師,直到1947年的9月她去加拿大進修為止。

最後是陳翠玉拿到學位再度回台服務的部分。1950年3月開始,陳翠玉受台大校長傅斯年的託付,創辦了台大醫院附設高級護士職業學校,並任校長。期間她惹上了官非,問題在於,所謂的官非是指哪些案子?

陳永興是這麼寫的:「因拒絕黨國體制的教官進入校園干預教育,又拒絕聘用特權關說的不符資格教師,得罪了國民黨政權,1953年竟被用反黨、叛國、貪污、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在白色恐怖期間被起訴監視長達三年,最後法院雖還其清白⋯⋯。」而實際上,我們根據當年陳翠玉的公務員懲戒的議決書以及陳翠玉自己的申辯書,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陳翠玉涉嫌的罪名,完全不是什麼「反黨、叛國、貪污、勾結外國勢力」的政治案件,而是「助理護士十六人吃空缺事件」、「公費生退學墊款事件」、「特別護士福利金事件」、「夜班點心費賬目不清事件」、「盜賣公糧事件」。五案最終的結果,是地院判決有罪(以公款借墊退學公費生所需賠償的學雜費、剋扣特別護士(病患額外付費由醫院安排的護士)所得報酬之百分之三十作為全體護士福利金但賬目不清、出售公糧三案有罪)、高院判決無罪、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由高等法院二度判決無罪。但因為她遭監察院彈劾,在後續的公務員懲戒,她仍然因為未經呈准即動用以十六位助理護士留職留薪名義所保留之公款購買紗門紗窗鋼琴、以及夜班點心費賬目不清督導不周等事由,受到了記過一次的處分。

至於「拒絕黨國體制的教官進入校園干預教育」,以及「拒絕聘用特權關說的不符資格教師」的部分,後者我找不到確實的資料,但關於教官的問題,實際上,當年的陳翠玉,不但是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即婦聯會)的委員,更是軍人之友總社的第三屆候補理事,與黨國體制及軍方都有深刻連結。教官干預教育一說,我在整個看完相關的檔案與資料之後,發現有所謂陳翠玉受到劉姓女教官假造證據誣陷而入罪之說,實際上涉嫌假造證據的,並非女教官,而是護校的潘姓事務主任,這在陳翠玉對於自己盜賣公糧案的申辯書上寫得清清楚楚。教官一說,恐是有心人杜撰,以強化她的反國民黨、反黨國形象。

以下附上陳翠玉的申辯書相關段落:「查護校實際配糧,自四十二年七月開始,護校成立學生膳食小組,由事務主任、會計、訓育組、保健組、事務處,及學生代表各一人,與台大醫院飲食房負責人組成,所有公糧之配購,即由該小組辦理。公糧質劣,或有餘,亦由該小組出售,為換購白米或增加副食之用。偶因慶典、旅行或其他集會舉行聚餐、預備便當、購買糖菓,亦為學生而用,該小組有賬可查。申辯人四十二年出國,校務由湯競群代理(自四十二年十一月三日至四十四年六月卅日)四十四年十一月卅日,據護校事務主任簽,學生等請於公糧出售換購較好白米、請由陳勝海先生協同級聯會辦理等情,申辯人未敢逕准,邀請事務主任潘世奎,及主辦會計徐源匯查詢可否出售,據稱其他學校皆如此辦理,毫不違法,始批如擬辦理。惟應由事務主任、徐會計會同監督,以防出錯。至如何作價出售,申辯人概不知情。報載彈劾案後,申辯人調卷,見有級聯會代表田嘉琪、施純環之四十四年十二月一日報告一件,請將同年三月以後公糧購回出售為申辯人前所未見,經訊田、施二人,則為潘世奎預擬之稿,囑其照抄。原稿攝影附呈。」

接下來我們簡單看一下陳翠玉的學生為她所撰寫的傳記。

「戰後,當台灣處在短暫的無政府時期,她繼續領導青年隊和救護隊維持社會秩序和救護意外事故。她規劃與提升了台灣的整體衛生、醫療和保健制度。她關心偏僻地區原住民的健康,於1946年2月成立山地巡迴醫療工作隊深入山區服務原住民同胞,同時設計一年課程訓練衛生所的醫護工作人員。1947年2月,她成立普及全台的衛生所,造福低收入人群。她在公共衛生方面的貢獻還包括成立烏腳病醫療隊、改善軍營環境衛生、建立現代化醫院醫療和現代護理教育,同時也推動民主提昇、心理衛生和道德倫理等重要項目。她同時創立了公共衛生護士養成所、台灣的第一所和第二所護校,以及台大醫學院護理學系。

太平洋戰爭終戰後,她身兼省立台北醫院護理部主任及台灣衛生處祕書長,同時也是聯合國戰後救濟總署UNRRA的顧問。1946年,中國傳來霍亂,全台的疫情急速蔓延,衛生處長卻拒絕救疫,身為衛生處祕書長的陳翠玉勇敢違背上司,領導台灣公共衛生團隊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醫療團隊南下,排除所有中國官僚的刁難,設立特別隔離病營加護治療,立刻把霍亂患者的死亡率從高達80%降低到29%,並且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擴散,救活無數人民的生命。她雖然是台灣瘟疫的救星,卻不幸冒犯了上司,所以在二二八事件時該官員把她戴上暴徒罪名列入槍斃名單,幸得另一位官員的協助,她才能離開台灣逃過一劫。

戰後的台大醫院承襲德日制度,以每位教授為單位,醫師高高在上,職權極大,護士只不過是醫師的屬下而已,造成行政管理與操作的困難。1948年陳翠玉從加拿大返台,擔任台北保健館護理部主任,1949年兼任台大醫院護理部主任。這個時期,她以歐美制度為範本進行改革,設立各部門,由專業人才管理,是台大醫院的改革功臣,從而建立了男女平等、醫護平行的觀念。之後,她在 1950年創立台大護校兼任校長,1956年創立台大護理學系。⋯⋯

不幸的是,這樣的人才卻遭受誣陷,被國民黨政府軟禁將近三年,後經WHO與聯合國祕書長的積極營救,終於宣判無罪還她清白。但她卻從此流亡海外,接受WHO的聘請,到中南美與加勒比海地區的泛美衛生組織(PAHO)擔任護理教育與護理行政顧問。」(李錦容,〈追尋一段失落的歷史:一代護理傳奇陳翠玉校長〉,《台灣女英雄陳翠玉》(修訂新版))

對這一段光復前軍統及三青團先行來台組織台灣人接管治安與日產,以及戰後醫療史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閱拙著《#原來二二八》,這裡我們僅就其他事項進行檢證。

首先,李錦容說陳翠玉在「1946年2月成立山地巡迴醫療工作隊深入山區服務原住民同胞」,這個部分,李錦容要講的應該是在1946年2月特別對於台灣山區成立的「流動治療隊」。簡單查證即可知道,在這個時間點,陳翠玉擔任的職位是衛生局的技士,或許不排除她的業務與這個流動治療隊有關,但要說流動治療隊是陳翠玉所成立的,這就與她僅為技士的層級完全不搭。編制上來說,衛生局上有局長、主任秘書,課長、三至六位的技正,五至十位技士,底下還有技佐、視察、僱員。而真正在第一線成立流動治療隊的,是當年台北帝大醫專畢業的賴來成醫師,任總隊長。底下的分隊長中,也有像是慶應大學醫學部畢業的李春魁醫師擔綱。而當年的《民報》報導,是將成立流動醫療隊的功勞,歸功給了衛生局的大長官經利彬,也就是陳翠玉傳記中,那位「拒絕救疫」的衛生「處」長。後來在年底,局長經利彬又再將山地醫療升格為衛生所與防治所,在這個時間點,陳翠玉早已離開了省衛生局,轉換跑道至省立醫院體系,結果在李錦容的筆下,普及全台的衛生所,居然還是成了陳翠玉的功勞。(參閱:〈省立流動治療隊人員任免〉(1946-02-28),《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711。)

陳翠玉無論有沒有對流動醫療隊的成立作出貢獻,她在流動醫療隊成立不到三個月就離職了,那是1946年的5月,此時恰好是當年4月份台灣霍亂疫情爆發的一個月之後。陳翠玉當時是以健康為由辭去了省衛生局技士的職位,同年8月,她獲聘為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駐台辦事處附設護士訓練班的班主任,直到二二八期間的1947年4月離職。從她所擔任的「護士訓練班主任」這個職位來看,我們實在很難把李錦容以下對他的讚賞聯繫起來:「領導台灣公共衛生團隊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醫療團隊南下,排除所有中國官僚的刁難,設立特別隔離病營加護治療,立刻把霍亂患者的死亡率從高達80%降低到29%,並且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擴散,救活無數人民的生命」。

事實上,翻開當年的報紙就可以知道,陳翠玉在健康因素離開職場後,再度回到「醫療教育」現場時,已經過了當年夏令7月的疫情高峰期,這場疫情最終是在封鎖了疫情的破口,主要是走私嚴重的布袋港被封鎖之後,就逐漸的平息了下來。對於這段霍亂疫情短暫平息又因為走私客轉移陣地而死灰復燃的歷史有興趣的,請參閱拙著《原來二二八》。

不過在李錦容的筆下,當年衝第一線的衛生局長經利彬,反而成為吃乾飯的無能官員,身在外圍的陳翠玉,反而成為防疫的大英雄。而坊間傳言所謂的陳翠玉被國民黨「軟禁」,其實就是刑事程序中的交保候傳。

作者為《究竟二二八》作者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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