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支持立院藍團財劃法版本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右三)率團拜會雲縣府,張縣長(左四)提出四十一案請黨團協助爭取。(記者劉春生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書記長林思銘、副書記長王鴻薇、立委張嘉郡、立委許宇甄及立委丁學忠日昨拜會雲林縣政府,瞭解地方政策推動的需求。縣長張麗善縣長提出四十一項協助案及提高偏鄉醫療健保給付,並支持國民黨團財劃法修法版本,盼中央將拿走的十五%還給地方,做大地方財源大餅,並將農業及家戶可支配所得逆指標納入分配重要指標,以合理分配中央與地方自主財源,促進城鄉區域均衡發展,加速地方建設。
張麗善縣長於縣長會客室接待交換意見後,於水情中心召開座談會率秘書長曾元煌各局處長與會、財政處長孫綿凰並請支持中央將十五%還給地方,以增加地方財源,財政管理科長劉惠玉並以幻燈作財政劃分說明,促請修正通過。
張麗善表示,我們希望回歸到民國八十八年精省之前地方財源分配四十%的狀態;於精省前中央地方財源比為六十%比四十%,精省後地方財源僅剩二十五%,如此對所有各縣市來講,分配款都受到嚴重的壓迫,導致財源不足。張麗善表示,就雲林縣來說,一一二年獲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八十二億元,地方稅收四十七億元,合計一二九億元,這樣的財源仍不足基本的人事費一四七億元,遑論各項建設,只有中央把地方的餅做大,將精省時拿走的十五%還給地方,地方才有能力發展,希望中央能夠聽得見地方的聲音,也能採納大家對於財劃法的意見。
張麗善並說明,國土計畫法對於各縣市農業用地規定顯然不甚公平,雲林縣需提供六十六%陸域面積做為農業用地(農一+農二)使用,總面積達八萬七千多公頃,成為全國糧倉,國土計畫法後,高達三分之二(八萬公頃)土地被劃農地「特別犧牲·特別補償」應專款補助以協助農民產、製、儲、銷,應有農業科技設施建置,故農地應予納入分配指標。雲林縣「農林漁牧產值」全國第一;一一二年農林漁牧產值八百九十億元占全國十七%,亦應納入分配指標。
張麗善縣長說,雲林縣配合國家重大經濟政策,承擔石化產業的特別犧牲,且每年稅收為非六都全國第四名,應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十五條之一第二項,獲得合理財政專款補償。同時也建議中央應納入「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為分配逆指標,以平衡區域發展。
傅�萁總召表示,精省前中央地方財源六十%比四十%,精省後地方減少十五%,只剩二十五%,地方只有二十五%要怎麼樣落實憲法保障的地方自治?所以中央這個大餅應該回歸到以前的六十%,把中央從地方拿走的十五%還給地方,讓地方自主財源能夠更加的充沛,才能夠讓地方充分享有自治權。財劃法目前在立院是特急件,將優先密集進行審議,盡可能在這個會期能夠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