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董座葉文祥判22年 再審駁回確定

涉及販售黑心油案的強冠油品董事長葉文祥,遭判刑二十二年,其中五年可易科罰金。葉在獄中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與停止執行遭駁回後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確定。

葉文祥被控以每公斤新台幣二十六元至三十元的價格,向屏東一家地下油行購買以動物飼料用油、皮革油熬煉製成的劣質油品,然後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給下游廠商,犯罪所得達八一五○萬元。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食安法及加重詐欺罪等二八五罪,判處葉文祥有期徒刑十七年及得易科罰金五年徒刑,強冠也被判罰一億二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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