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通知為提醒 留意逾期遭罰鍰

您知道嗎?現行強制險續保通知是由保險公司在保險到期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車主續保,要保人可依通知書記載的續保說明辦理續保手續。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續保通知僅為提醒作用,而非免於受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裁罰之法定要件,車主依法應有投保強制險「維持契約有效性」之義務。 車主如欲查詢愛車強制險保險相關承保內容,目前有更便民的方法,可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路平台,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專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一○七年六月一日(含)以後簽發或補發者為限)。 再次提醒,強制險續保通知為提醒服務之性質,車主強制險逾期未投保,仍會受罰單罰鍰,保險證都會註明投保起訖日,因此車主必須自行負投保義務。 高雄區監理所梁郭國所長呼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應隨車攜帶備驗,除定期檢視保險證起訖日期外,且為避免因應注意而未注意強制險有效期而逾期受罰,當有住所、居所或營業地址變動時,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事宜,以便保險公司寄送書面續保通知提醒續保,以維護車主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