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幼兒保護 台南市提3大機制10方案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9日電)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發教保員疑餵幼童藥案引發關注,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天提出台南強化幼兒保護3大機制10項方案,市府教育局也前往相關教育集團台南市加盟園稽查。

黃偉哲下午在市議會質詢結束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新北市幼兒園餵藥案中,有疑似監視器畫面消失、隱匿證據狀況,台南市不允許類似狀況發生,讓家長安心的監視器設備會在公立幼兒園逐年加強。另外,若老師有不當管教或學校發生霸凌,第一時間就會稽查處理,以免時間一過證據消失或遭滅證。

他說,台南市政府已立即全面檢視現有的幼兒園教保管理機制,相關單位如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等已跨局處整合,提出「強化幼兒保護3大機制10項方案」,務求做到平時預防,有案即查、屬實重罰的原則。

黃偉哲指出,預防機制包括「有家長委託才可餵幼兒服藥」,違反規定給幼兒服用有害藥品,一律裁處終身不得在幼兒園任教,並移送司法偵辦;第2是建立優質教保機構「裝設監視器認證標章」,對獲得認證標章的幼兒園提供裝設補助;第3是每年辦理教保服務場域安全檢查,即時發覺確保幼兒安全。

他說,第4項是台南市率先各縣市,將不當管教納入幼兒園每年度例行行政檢查項目,此作法獲監察院肯定,並推廣至全台;第5項是建立幼兒園內部自我管控機制,設定重要風險管理自我檢核指標(如幼兒餵藥、不當管教、身心虐待),由園長定期自我檢核,降低內部管理疏漏。

黃偉哲表示,處理機制則有3項方案,包括建立幼兒園發生兒少保護事件處理SOP;評估有違法嫌疑,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調查;及針對遭虐待兒童及監護人,提供後續追蹤治療關懷,衛生局也會不定期啟動管制藥品查察。

他說明,處罰機制方面有2項方案,包括提高不當管教案件裁罰基準,對情節重大的行為人,處以最高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由委員會認定為終身不得任教,對幼兒園得廢止設立許可並加重負責人罰鍰;教育局網站將設專區,公布違法幼兒園名稱、負責人及行為人姓名、違規事項、罰鍰金額。(編輯:郭諭儒)11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