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演出更豐富 高市街頭藝人發證改登記制

【記者王雯玲/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表示:為鼓勵藝術創作發展,同時形塑更豐富的街頭演出風景,高雄市街頭藝人認證今年度起,將由評鑑制改為登記制,即日起進行公告,並自今年7月受理登記。在制度調整期同時延長既有之街頭藝人標章效期至今年年底,以維護現有街頭藝人權益。 國內表演藝術展演風氣日盛,高雄市街頭藝人辦理認證已超過十年,近年認證報名人數不分國籍、年紀均逐年增加。為鼓勵藝術多元發展並展現自由的演出創作風氣,高雄市街頭藝人認證方式從以往的評鑑制改為登記制,同時訂於今年7月辦理第一次登記受理。原持109年到期之街頭藝人標章者,皆得展延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 文化局指出,登記新制將更為簡便,民眾只要在受理期間在「高雄市表演藝術花園」線上填寫表單,經基本資格查核確認後即可發予登記證,證件效期為三年,在取得表演場地允許後就可以進行演出。登記新制每年原則辦理二至三次,為讓民眾熟悉相關登記制作業流程,文化局也將在官網公布「高雄市街頭藝人登記辦法簡章」,歡迎對街頭展演有興趣的民眾上網查詢。 文化局也表示,官網中的「高雄市表演藝術花園網站」是為媒合活動、表演團隊與場域的資訊平台,網站內並設有「街頭藝人專區」,目前刊登高雄市街頭藝人資訊上千位、可提供街頭藝人展演空間超過45處,文化局也持續拓展媒合人潮較多的公、私場域作為街頭藝人展演空間,例如近期增加新興的義享天地及悅城廣場等,相關資訊均刊登於該網路平台,提供藝人朋友更多表演場域選擇。 詳情上高雄市政府文化局(https://www.khcc.gov.tw/)或高雄市表演藝術花園(https://art-garden.khcc.gov.tw/)最新消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