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

彰化地檢署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彰化地檢署提供)
彰化地檢署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彰化地檢署提供)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自試辦修復式司法業務以來,累計開案一百八十五件,很多案件當事人,在修復式司法程序進行的過程,順利解決紛爭,同理、理解過程中,獲得療癒,修復自我生命歷程。

為了提升修復促進者之知能與服務品質,彰檢八日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檢察長張曉雯到場致詞,對促進者長年協助該署推展修復式司法業務,表達誠摯感謝。

張曉雯說,該署長期推展修復式司法,透過修復式司法程序讓被害人與加害人,在對等、安全與保密的情境下對話,當事人可以在程序中充分表達感受、需求。促進者秉持中立、尊重的立場,不批判、不建議,由當事人自主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進而彌平被害人因為犯罪所造成的傷害,讓行為人能復歸社區,雙方可以回到生活常軌。

此次教育訓練,聘請中國文化大學心理輔導學系副教授陳祥美擔任講座,課程分二階段進行,上半場講授修復式司法的概念與核心知識,特別對修復式司法的工作模式、案件評估與實務處理程序,加以說明與分析,下半場則以電影賞析的方式進行,利用中午休息時間觀看「午後彌撒」影片。

陳副教授藉由影片劇情,帶入修復式司法案件實務操作程序,提醒促進者在修復會議前的準備工作,包含環境布置、座位安排、引導入座等等細節,以及修復促進的核心技能,避免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與會者也熱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