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吸毒酒後持刀砍死鄰居友 二審仍判14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8日電)賴姓男子去年在彰化縣租屋處吸毒喝酒後,不滿隔壁房洪姓男子聊天太大聲,持刀砍死洪姓男子,彰院國民法官一審判14年,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據檢方起訴書,住彰化和美鎮1間鐵皮屋宿舍的賴姓男子去年3月吸食安非他命後又喝酒,不滿租屋處房客與附近友人打麻將聲音吵雜等,剛好洪姓男子又與吳姓男子在走廊上聊天,賴姓男子一時氣憤,持西瓜刀砍殺洪姓男子,致被害人當場死亡。

賴姓男子被依殺人罪嫌起訴後,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一審由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認定賴姓男子在酒精等影響下,客觀上屬隨機殺人,判處有期徒刑14年,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處分5年。

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合議庭認為賴姓男子確有妄想、幻聽、幻覺及精神狀況異於常人情形,且有長期使用甲基安非他命及酒精習慣,行為時辨識能力及控制行為能力都顯著減低,原審依法減輕其刑,核無違誤。

合議庭審酌賴姓男子犯後坦承犯行,因經濟狀況不佳,尚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但仍有回歸社會可能性,原審所量處刑度及宣告監護處分期間符合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編輯:李明宗)11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