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子用腳頂龍頭騎電動車 警方依法開單舉發

民眾目擊騎士速度飆得飛快,仔細一看卻發現他的雙手放開,只用右腳頂住龍頭,一手還疑似講電話,雖然騎的是電動自行車,但這樣的行駛方式還是讓其他用路人捏把冷汗。

民眾表示,「真的很誇張,那台好像是電動車吧」、「有的2隻腳都翹起來茫茫的在騎,翹腳也很危險,萬一有狀況的話一定跌倒。」

18日中午,有民眾拍下男子用危險駕駛方式行駛在彰化埤頭的斗苑西路。實際回到現場,這條路雖然又直又寬,但來往車輛多、車速也快,很容易造成危險。

警方已根據監視器找到駕駛人嚴姓男子,並依違反依道交條例,對危險駕駛及未戴安全帽開罰,至於車輛是否有超速或改裝則還要釐清。

北斗分局埤頭分駐所副所長莊順法指出,「本分局將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4款規定逕行舉發;至於沒戴安全帽部分,本所也依規定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3條第4項同樣舉發。」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修正通過後,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和一般機車一樣須登記掛牌、投保強制險,2022年11月29日前上路的舊車,需在2年內完成掛牌。警方提醒,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需要遵守相關道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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