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受理113年街頭藝人證申請登記
▲彰化縣政府為促進文化藝術發展,每年三月和九月受理街頭藝人當年度申請登記或換證手續。(記者林明佑攝)
彰化縣政府為促進文化藝術發展,保障街頭藝人的權益,建立優質街頭藝人展演環境,每年三月和九月受理街頭藝人當年度申請登記或換證手續。下半年申請時間從即日起到九月三十日,申請方式採紙本,相關表單可到彰化縣文化局官網/主題專區/街頭藝人/表單下載。
彰化縣文化局今(九)日表示,為鼓勵一般民眾接觸藝術活動,文化部現改為申請登記制,彰化縣政府每年辦理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申請期間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及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證照有效期限三年,明列於街頭藝人證上,屆時自動失效,更多詳情請洽文化局官方網站最新消息。
為擴大民眾文化參與,彰化縣政府誠摯邀請所有街頭藝人積極參與本縣的登記活動,這不僅是對自身表演技藝的肯定,也是一種文化傳承的責任。透過街頭藝人的努力,可以共同營造更具活力的文化氛圍,豐富民眾的生活,並促進社區與藝術的連結。期待透過每一位街頭藝人的熱情與創意,彰化縣的街頭表演文化能夠蓬勃發展,成為展現地方特色與吸引觀光的亮點,迎接更加多元且充滿創意的文化藝術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