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農耕機具掉落土堆小心被罰 縣府開出5罰單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縣22日電)彰化為農業大縣,適逢春耕農忙,不少大型農業機具沿路掉落土堆影響交通安全,縣府統計111年7月取締至今開出5張罰單,最高可罰新台幣6000元,未改善可按日連續罰。

彰化縣政府從111年7月7日起實施「彰化縣農業機械帶土上路聯合稽查取締小組執行作業要點」,由縣府與各鄉鎮市公所分別組成稽查取締小組,在各期作間至各鄉鎮市田區巡查,維護道路清潔及行車安全,避免交通意外發生。

彰化縣環保局人員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啟動取締至今,平均1年20多件檢舉案,集中於春耕時期。不過,接獲檢舉派員到場,往往機具已不在原地,目前開出5張罰單,呼籲農友、代耕業者發揮公德心,務必掛號牌並清潔後再上路,以避免泥土散落道路,造成民眾摔車。

農業處表示,駕駛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甘蔗採收機及狼尾草收穫機等,須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並應同時申領農機號牌。如未懸掛號牌,發生意外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視同拼裝車沒入車輛。

農耕機邊開邊掉土堆,污染地面,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編輯:謝雅竹)11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