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消保官輔導查核租屋契約
為維護廣大租屋族及學生的權益,並促進出租人對於「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重視與遵循,彰化縣政府消保官聯同地政處,已辦理大專院校周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輔導查核,並製作「租屋契約按規範避免爭議有保障」的EDM廣為宣導,縣府提醒有租屋需求的民眾應事先了解規定,逐點核對租賃契約內容是否符合,以保障當事人的權益,減少消費爭議的發生。
縣府昨(十八)日表示,本次查核針對業者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之「契約審閱期」、「租賃期間」、「租金約定及支付」、「押金約定及返還」、「電費等相關費用約定」等十五項目進行稽查,查核結果,業者定型化契約皆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未發現違規情事。消保官呼籲住宅出租業者應確保所提供之契約內容符合規範,切勿以不合規定之契約條款,侵害承租人權益。若承租人發現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應請出租人或不動產經紀業者修正,否則應拒絕簽約,並可向縣府目的事業主管單位地政處反映,以確保租屋權益。
消保官表示,提醒民眾或學生如有租屋需求,簽約前務必詳閱「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謹慎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符合,包括租期、租金、稅費負擔、修繕、水電等費用、押金金額及返還等事項。此外,租屋前應確認實際屋況及屋主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