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14國中小 校長將換人做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統計今年新學年度,全縣有17所國中、小學的校長須遴選。(孫英哲攝)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統計今年新學年度,全縣有17所國中、小學的校長須遴選。(孫英哲攝)

7月1日新學年度開始,彰化縣17所國中小學(3所國中、14所小學)校長因屆齡退休、或是2任任期屆滿調任他校服務,校長將換人做。彰化縣教育處已公告遴選作業,國小、國中將分別於本月20日、21日召開第1階段校長遴選委員會議。

教育處指出,在第1階段校長遴選委員會議中,將討論後決議現職調任與留任人選,調任產生連動缺額,將在第2階段開缺給新任候用校長。

教育處表示,校長任期屆滿4年,由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結果、連任或轉任意願及其他實際情況,決定應否繼續遴聘;考評結果優良者,得優先遴聘於原校連任1次。

此外,偏遠地區學校校長辦學績效卓著,校務發展計畫經縣府審核通過及遴選會同意者,得連任2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校長辦學績效卓著,其校務發展計畫經實驗教育審議會通過,並經委員會同意者,得不受連任1次之限制。

教育處統計今年新學年度,全縣有17所學校校長須遴選,分別為陽明、大同、溪州國中,另14所國小為文德、文祥、洛津、西勢、華龍、國聖、文開、陝西、媽厝、舊社、青山、僑義、育華及大榮。

教育處強調,為求公平及廣納各方意見,現職校長參加第1階段遴選的學校或出缺學校,可以遴選家長代表及教師代表各1名,出席委員會議表達意見,家長代表得由家長會推舉,教師代表得由學校校務會議推舉。第1階段遴選產生連動缺額,會在第2階段遴選候用校長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