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與台新金和解 財長蘇建榮大談心路歷程

翻拍至寶島聯播網《新聞放鞭炮》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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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台新金(2801)彰銀案日前與財政部達成大和解,纏鬥17年劃下句點,財政部長蘇建榮16日談到與台新金(2801)彰銀案這幾年心路歷程,蘇建榮說,過程中也特別感謝最高法院法官退休的阮富枝(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妻子)擔任調解委員,調解約一年多,雙方來來往往,感謝最高法院法官及調解委員這麼有耐心,讓雙方最後可以同意和解。

財政部長蘇建榮16日接受寶島聯播網《新聞放鞭炮》節目專訪,暢談任內房地稅合一的2.0、前瞻計畫、公股行庫紓困、5倍券及等稅政改革成效,對於彰銀案官司的和解,蘇建榮說,此案在行政院長蘇貞昌任內把這個事情解決,彰銀、台新金以後就各自走各自的路,在市場機制下,未來仍有機會有更多的合作。

蘇建榮指出,「過去兩次彰銀董事會改選,面臨官股保衛戰,那個過程真的是非常緊張,我從來沒有碰過,第一次碰到這個事情,大家都非常緊張。」與台新金和解也剛好是因緣聚會,一方面台新金要併保德信人壽(現改名台新人壽),但是資本適足率不足需要籌錢,另一方面台新金承諾金管會要處分彰銀股票,所以給雙方和解的機會。

蘇建榮強調,談判基本上很重要的原則是,不讓台新金吃虧,但也確保公股的權利。至於2005年台新金買彰銀花了365.68億,但財政部承接台新金手中的部分彰銀持股每股價格約18.2元,台新金是否有吃虧?蘇建榮表示,「這是雙方都合意的價格,我想事情已經解決就好。」

據了解,財政部最後協調由公股行庫與民營機構等買盤大舉進場承接,寶佳集團是否也在民營機構內?蘇建榮僅語帶保留地說,「我想蘇院長最高的原則,就是要確保彰銀不會落入到任何人的手上,這很重要,財政部也達成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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