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馬英九收錢 段宜康判賠60萬並道歉確定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受非法政治獻金,提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二審判決段宜康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段宜康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確定。對於判決結果,段宜康辦公室表示,不回應。

頂新油品風波後,段宜康在政論節目爆料,指多名科技業大亨曾集資捐政治獻金2億元給馬英九。馬英九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向段宜康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法院認定,段宜康影射捐款1億元與亞翔、榮工合併案有對價關係,卻未查證、確認,此部分應賠償6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

案經兩造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就亞翔案部分判段宜康賠償60萬元,但改在臉書刊登道歉聲明。

馬英九、段宜康都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圖取自段宜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