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偷了284萬度電!刑事局破獲「電錶改裝」竊電集團 犯罪所得高達1700萬

記者陳奕廷/台北報導

花了2個多禮拜破獲整個竊電集團!刑事局日前接獲台電舉報,在雙北地區有多個地址的電錶有流量異常情形,警方會同台電人員前往勘驗,發現這些地址的電錶內部構造都遭到破壞,導致電錶計算度數失準,涉嫌竊電事實明確,最後逮捕7名嫌犯,起出大量被改裝的電錶及犯案工具!

2名嫌犯遭移送。(圖/警方提供)

據警方表示,全案始於111年7月中旬,當時警方接獲台電報案後,由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北投分局、文山第一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蘆洲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來股)檢察官劉東昀指揮偵辦。

警方逮捕嫌犯(中)。(圖/警方提供)

案經專案小組歷時數月追查,發現以黃嫌為首的竊電犯罪集團成員,先尋找有架設虛擬貨幣挖礦機房或電信網路設備需求之業者,針對業者所要求之地區承租適合房屋,供其架設相關設備,竊電集團再雇用不肖水電工破壞台電公司電錶,減緩電錶轉動,讓每期平均數千至上萬元不等之電費,驟降至數百元,並在屋內有設置獨立電錶,按度數向承租業者收取電費,從中獲取不法暴利。

警方查扣大量犯案用電錶。(圖/警方提供)

專案小組獲取足夠證據後收網,執行3波搜索行動,陸續在臺北、新北、桃園、新竹地區等地查獲遭改造電錶46個、挖礦機6部、竊電工具等贓證物,陸續逮捕黃姓主嫌及共犯水電工等合共7名犯嫌到案。

 

警方會同台電人員搜索。(圖/警方提供)

而黃男的竊電犯罪集團的「犯罪所得」經台電公司估算,整個集團自108年至今,竊取電能高達284萬度、應追償電費新臺幣1,707萬餘元,全案偵訊後後將黃嫌等7人依違反刑法詐欺、竊盜罪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查扣存摺及犯案工具。(圖/警方提供)

刑事警察局也呼籲,不法分子以安裝「節電設備」為由,實則破獲電錶內部構件,達到竊取電能之目的,此等不法行為極易造成線路超載引發火災,對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產生極大危害。且竊取電力是違法行為,除不法所得將一律追繳外,也須承擔相關刑事責任,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查扣假鋼印。(圖/警方提供)

犯案流程。(圖/警方提供))

犯案流程。(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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