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大罷免時代來臨? 柯文哲:不贊成改門檻但應更嚴謹

柯文哲不同意當前更動罷免門檻,強調不樂見罷免成為政黨動員甚至仇恨動員的工具。(圖:「民眾之聲」直播畫面)
柯文哲不同意當前更動罷免門檻,強調不樂見罷免成為政黨動員甚至仇恨動員的工具。(圖:「民眾之聲」直播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8)日表示,現階段他不贊成再去更動罷免門檻,但發動罷免的程序必須嚴謹且一致。柯文哲說,不樂見罷免已經變成「政黨動員」甚至「仇恨動員」的工具。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罷免正副總統必須經全體立委4分之1提議、3分之2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同意罷免,才能通過。不過在罷免立委部分,只要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過「不同意票數」,而且同意票數達到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罷免案就能成立。

為此,傅崐萁不滿一個得票只有40趴的總統賴清德,卻需要50趴的罷免票才能跨越門檻;但一位以60趴當選的立委,卻只要25趴就能輕易罷免,痛批這根本是個極度畸形的社會、也是個相當不良的法律制度。

柯文哲說,他發現最近已經進入所謂的「大罷免時代」:你不支持我的議案、我就去罷免你的立委;你罷免我的、我就罷免你的,他說這不是大家樂於見到的,罷免不應該被當成「仇恨動員」的工具,反而應該是民主制度下,用來淘汰不適任官員或民代的方法。

柯文哲不贊成改變罷免的門檻,但同意選罷法的相關規範應該嚴謹、而且有一致性。例如依當前制度,發動正副總統參選連署必須提供連署人的身分證;但如果要罷免公職人員,卻只需要找出樁腳名冊,抄一抄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就能作為罷免依據,他說這很容易讓罷免淪為政爭工具,這部份一定要改。(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