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憲法法庭論辯!性犯罪者長期遭拘禁 律師批標籤詐欺

三名性犯罪者服刑期滿後,因被評定有再犯之虞,遭長時間留置強制治療,當事人認為違憲而申請釋憲,憲法法庭今(3)日進行言詞辯論,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都指派代表出庭,並全程公開轉播。

除3名當事人,近幾年並有2位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相關規定違憲,也聲請釋憲。在今天的辯論庭中,聲請人的律師薛煒育批評,現行制度是打著治療之名行隔離之實、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值得深思。

律師主張,如果認為強制治療的目的不是處罰當事人過去犯行而是矯正、治療偏差行為以及危險性,為什麼將當事人安置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而且作息與限制跟受刑人完全相同。

他批評,申請人無疑是待在「披著醫院外皮的監獄」,將剝奪自由的處分在監獄執行,與刑罰難以區分,就是換個名詞的標籤詐欺。

不過,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強調,把有再犯高風險的性犯罪者,在沒有配套措施下放出去,後果非常嚴重,大法官必須接地氣,不能因為法令不完整就宣告違憲,一旦因為違憲讓培德醫院收治的56人全都釋放,出事誰負責?

蔡碧仲直言,性侵害者很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好、精障者很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好,這些人放出來要放到哪裡去,他呼籲,不能只注意被告人權,哪一個人會比受害人母親受到的傷害大?蔡碧仲強調,不是有沒有被判死刑的問題,而是放出來會傷害不特定人,國家要有保護機制。

今天的言詞辯論,除了邀請聲請人、相關機關代表之外,還邀請學者當鑑證人到庭陳述意見,現場開放媒體、民眾旁聽,法庭影音同步在司法院粉專直播,供國人了解。在直播留言串中,有人主張「直接去勢或去世 永絕後患」、「被害人權益呢!要承擔很多痛苦」,還有人問「若是再犯時,這些所謂專家願不願共同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