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染疫身亡 高院:與確診2名法警無接觸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1名律師染疫身亡事件,高等法院今天澄清表示,經調查,律師於5月7日曾赴民事大樓開庭,與院內確診2名法警無接觸,1人值勤刑事庭,1人僅14日在民事巡邏哨,沒進入法庭值勤。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外傳有律師於5月20日染疫,5 月26日身亡,指其曾至高院民事庭開庭,遭高院確診法警傳染。

高院澄清指出,5月18日第一名確診A法警,執行職務範圍僅在刑事庭大廈,不包含民事庭大樓;這名律師於5月20日前二週、5月7日下午曾到民事庭大樓開庭,並沒有到刑事庭大廈。

此外,5月25日第二名確診B法警,除5月14日上午在民事庭大樓執行巡邏哨外,從5月7日起至5月20日止,並無其他民事庭大樓的勤務,更未曾進入民事庭法庭值勤,不屬這名律師的密切接觸者。

高院強調,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 -19)疫情爆發以來,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公告及措施,高院均依規定辦理,並嚴格要求人員均需佩戴口罩並遵守防疫措施,以保護自己及公眾。(編輯:張銘坤)11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