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鴻威涉嫌擔任詐騙集團軍師,贓款隱匿於法官辦公室!

去年,知名律師鄭鴻威被爆料加入由連姓男子所主導的詐騙集團,負責處理車手被逮捕後的相關法律事務。檢方指出,鄭男不僅會親自出馬或是委由助理林佳毅將案件派給其他律師擔任車手辯護,甚至利用陪同偵訊、閱卷的機會,將筆錄內容洩漏給詐騙集團上游首腦知悉。對此鄭男坦承有洩密之實,但強調自己並未參與犯罪組織或洗錢。

檢方統計,鄭男藉此每月可獲得高達300萬元的報酬。最終,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包含鄭男、林佳毅及多名律師、會計師等共18人,並將涉案的16名律師移送懲戒。

此案13日在台北地院開庭,檢方當庭爆料稱從卷證中發現,鄭男涉嫌將部分款項藏匿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內,但鄭男辯稱該筆錢是購屋工程款,與本案無關。對此橋頭地院表示,石姓法官未曾被檢方列為關係人偵訊,對於鄭男提及曾交付款項一事,基於勿枉勿縱原則,該院已著手進行內部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檢方指出鄭男在羈押期間曾透過律師劉育年將通訊軟體telegram帳號密碼交付給助理林佳毅,已有串證之虞。且本案尚有多名詐騙集團成員及律師尚未到案,恐有滅證疑慮。

對此,鄭男辯稱若要隱匿財產,理應將存放大筆資金的兩個銀行戶頭提領一空,但他並未這麼做。且去年12月後他幾乎沒再接詐騙集團案件。但法官認為鄭男交付通訊軟體帳密非必要之舉,顯然不可採信其辯詞。

最終,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鄭男及林佳毅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兩人續押禁見3個月。而鄭男是否真將贓款藏匿在石姓法官辦公室?款項是否如其所述與案情無關?石姓法官是否知情?都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釐清。

此案涉及多名律師勾結詐騙集團,甚至洩漏偵查機密圖利,已嚴重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有網友痛批:「真是一堆敗類律師!」、「法律人淪為犯罪集團成員,還強詞奪理狡辯,情何以堪?」但也有網友指出:「律師有義務為當事人保密,但不能觸法。鄭男若只是單純收取辯護費用,並未涉及其他不法,應給予合理辯護空間。」無論如何,司法機關應盡速查明真相,以昭公信,並嚴懲涉案者以儆效尤,維護司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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