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否認性騷吃案 王鴻薇公布對話截圖:要被害者不准跟僑界說

王鴻薇公布徐佳青與受害者對話截圖。(圖/王鴻薇辦公室提供)
王鴻薇公布徐佳青與受害者對話截圖。(圖/王鴻薇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日舉行記者會,揭發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接獲巴西僑教中心主任張希賢性騷女下屬案件,卻包庇未處理,怒轟徐佳青過去時常以女權運動背景發聲,也擔任過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現在看來相當諷刺。不過,徐佳青今受訪時否認吃案,稱張希賢月底也將被調回來,不知現在為什麼有相關指控。王鴻薇今下午再公布受害者與徐佳青的對話截圖,內容顯示,徐向被害者說,「不准跟僑界說張主任是什麼案子被調查」、「你跟他(張希賢)兩人都有責任」等語。

王鴻薇表示,今天早上舉行記者會,針對徐佳青身為僑委會委員長,對於巴西聖保羅中心歐姓副主任投訴受到張希賢主任性騷卻被徐吃案一事,徐今天完全沒有悔意,堅持自己處理得當,還公然在她質詢的時候直指受害者「意有所圖」,持續污名化檢討受害者。對此,她提出三點回應:一、 徐佳青稱僑委會性騷處理程序合乎規定,但是她處理的方式是跟雙方當事人要求資料,並且個別用通訊軟體聯繫通話,之後以當事人不向性平會提出申訴,因此不成案。而經過請教勞動部相關辦法,勞動部回函:「雇主於接獲申訴性騷擾情事後,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應依其所定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進行處理。」

徐佳青。(圖/TVBS)
徐佳青。(圖/TVBS)

而根據「僑務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性騷擾申訴不受理的處理僅規定:「(一)申訴不符第六點規定而無法通知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二)屬於性騷法案件逾申訴期限提起申訴者。(三)申訴人非性騷擾事件之被害人或其代理人者。(四)同一事件已調查完畢,並將調查結果函復當事人;或性平法案件已撤回後,就同一事由再為申訴者。(五)對不屬性騷擾範圍之事件,提起申訴者。」

王鴻薇質問請問徐佳青,上述規定「哪一點告訴你,可以私訊當事人用社群軟體通話之後,受害者不提起性平申訴就可以撤案?」,歐姓副主任同時向「徐佳青委員長申訴」也向「人事主主管舉報」、「正式公文陳報駐外人員主管僑民處」相關紀錄都還在,根本不用再問是否申訴,除非徐要喬案,如果徐行為合理,不是大開性騷案私下吃案的大門嗎?怒批徐過去長期以女權自居,卻躲在這種規範底下,不羞愧嗎?

再者,王鴻薇續指,徐佳青也在質詢時無法否認,是先跟受害者說明職務調整內容,再「嚴正」的問歐副主任是否要申訴?徐佳青身為女權與性平倡議者,不可能不知道職權上下關係,對當事人意願影響多大,又為何先討論調職再討論,這點受害者也明確向表明,在與徐佳青溝通期間,徐甚至揚言將受害者也調回僑務委員會,致受害者心生恐懼,唯有勉強接受徐佳青拖延至10月才將張希賢調離巴西聖保羅之初步處分,同時迫於徐佳青以「權力方」與「上位者」權勢壓迫,不得已才勉強答應「不會再向性平委員會提出申訴」。

最後,王鴻薇公布徐佳青與受害者對話截圖,對話內容顯示,徐提到「不准跟僑界說張主任是什麼案子被調查」、「你跟他(張希賢)兩人都有責任」等言論,更重要的是事發至今這位加害者都還在巴西,跟受害者在同單位工作,勞動部說的「雇主於接獲申訴性騷擾情事後,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徐佳青做到了嗎?怒轟「我說性平只是你政治工具不是剛好而已嗎?你對得起你委員長這個位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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