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捲詐騙案 基進:應主動辭職

台灣基進17日於台北地檢署告發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捲入詐騙案。(台灣基進提供)
台灣基進17日於台北地檢署告發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捲入詐騙案。(台灣基進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涉入洗錢詐騙案風波持續延燒,台灣基進高雄黨部執行長楊佩樺17日於台北地檢署告發徐巧芯,指出徐巧芯與大姑家的金錢往來,前後說詞不一,恐涉刑法或財產申報法。台灣基進台南執行長吳依潔則認為,徐巧芯應自請離職、主動接受調查。

針對該事件,徐巧芯曾強調,過去我只知道大姑的先生欠我們家的錢,並不知道他們有涉入詐騙,一直到新聞爆發才知情,希望檢調大力調查,並將真相公佈於世,一定要從重量刑,嚴懲詐騙犯。她也多次聲明,如果檢警查出她有涉入,會立刻辭職;如果是她先生涉入,會立刻離婚,以宣示決心。

金流交代不清

台灣基進指出,徐巧芯第一時間為了自清,說自己與對方在婚後沒聯繫也沒有涉入詐騙洗錢案任何環節。但徐巧芯14日受訪時,卻提及當時成立公司的資金,是婆婆向銀行借貸2000萬,也說自己幫忙「墊付」利息100萬元;16日又改口是「贈與」。

楊佩樺指出,100萬若是墊付,徐巧芯則有債權事實,但沒有如實登記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上;如果只是贈與而不是借款,那徐巧芯豈不是就等同於詐騙集團的共犯之一嗎?

主動辭職接受調查

吳依潔指出,徐巧芯恐觸三條法律,分別是「刑法第339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1項」、「貪汙治罪條例」。與徐巧芯有關的那100萬不管是「墊付」或是贈與,都代表徐巧芯與詐騙公司有不同程度的連結,恐怕無法藉由一再改口來避免責任。

她強調,徐巧芯身為民意代表,應對這樣的問題有更高的敏感度,嚴正呼籲徐巧芯,應自請離職、主動接受調查,才符合過去徐巧芯以正義作為選舉口號,否則就是雙標、騙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