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欣瑩兩度控違反選罷法 網紅男子獲不起訴處分

徐欣瑩兩度控違反選罷法 網紅男子獲不起訴處分

去年底新竹縣長選舉期間,因懸掛「妙天黨治腫瘤」大型看板,以及僱人散發「妙天報」,被縣長候選人徐欣瑩兩度控告違反選罷法的網紅范振揆,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檢方認為被告范振揆所舉之事,都是可受社會大眾公評之事,做出不起訴處分。(彭清仁報導)

去年底新竹縣長選舉,國民黨楊文科、民進黨鄭朝方和民國黨主席徐欣瑩三強鼎立,選情激烈。國民黨籍男子范振揆在竹北市四個交通要道,懸掛大型看板,圖片是徐欣瑩打坐,另一邊則是妙天禪師,斗大標題寫著「妙天黨治腫瘤」。另外,范振揆也僱人散發內容勁爆的「妙天報」,內容則是剪貼媒體曾經報導過的妙天賣靈骨塔,還直批徐欣瑩打坐治腫瘤的說法。

徐欣瑩陣營為此兩度怒控范振揆違反選罷法,在偵查庭訊時,范振揆否認違反選罷法,並供稱看板和妙天報的資料,都是媒體報導過的,沿用新聞客觀事實作成主觀評價,並非無實際的證據或無端捏造的謠言。檢方認為,范振揆以戲謔、聳動或誇飾的用詞,可能與部分選民或告訴人觀點不符,引起告訴人主觀上不悅,但仍屬陳述真實事件及主觀評論意見。且看板及文宣內容事涉公眾利益,是可受公評的,難認被告具有實質的惡意,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不能以違反選罷法論斷,認定被告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也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