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希列民眾黨不分區 文化部:應以最高標準自律

公視董事徐瑞希獲民眾黨提名不分區立委,遭質疑違反公視法規定,她今天發聲明認為沒有違法,不會請辭。對此,文化部表示,公視董事應以選任時的最高標準自律,而非以最低道德標準來面對。

公視董事徐瑞希(右)獲民眾黨提名不分區立委,遭質疑違反公視法規定,她30日發聲明認為沒有違法,不會請辭。(中央社資料照)
公視董事徐瑞希(右)獲民眾黨提名不分區立委,遭質疑違反公視法規定,她30日發聲明認為沒有違法,不會請辭。(中央社資料照)

文化部晚間發布聲明指出,公視董事依規定須由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其選任擁有比大法官同意更高的標準,例如第5屆、第7屆分別延宕968天、966天才獲審查委員會共識完成選任,代表的是社會各界對於公視董事資格具有最高的標準看待,也是對公視獨立自主營運有最高的期待。

文化部表示,對於現任董事(指徐瑞希)擔任政黨參選人,卻以「非已當選、就任的選任公職人員,並無違反黨政軍相關條款」對外表示並未違反相關法令。文化部認為,在獲最高標準選任而出的董事,卻以最低的界線自我要求,顯然不符各界對於公視董事應獨立中立、不受政黨影響的期待。

文化部指出,依據《公共電視法》第18條規定,董事若有違或不適於職務相關義務或行為情形,應經董事會認定,並報請主管機關依程序辦理解聘程序。文化部期盼,公視董事應以選任時的最高標準自律,勿造成須以最低道德標準由法律程序處理的情形。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