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記點?去年6成檢舉違停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微罪不檢舉、不記點相關法條,內政部警政署坦言,去年八六九萬件交通違規檢舉案件中,六成與違規停車有關,專家指出,民眾檢舉量大的違規樣態,代表對道路與事故風險影響較大,因此不應以罰鍰金額當成是否限縮檢舉的項目。

立院交委會昨審議「道交條例」,擬不開放民眾檢舉併排臨停等十項最高罰鍰一二○○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資料顯示,去年有八六九萬件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其中六成是違規停車有關,但對改善停車秩序沒幫助,主要是因停車空間供需不完整,檢舉再多還是會違規。

因職業駕駛稱遭「檢舉魔人」檢舉而影響生計,政府才限縮檢舉、記點。立委洪孟楷質疑,警政署是否掌握少數人大量檢舉的狀況?檢舉氾濫跟台灣違規太嚴重是兩回事,若無相關數據,無法說服民眾支持限縮檢舉項目。警政署交通組長劉振安坦言沒有這種統計,但有二、三十位民眾常寫信部長陳情。

立委魯明哲拿出數據指出,十項微罪不檢舉項目中,取締件數前四名皆與違停有關。去年取締違規件數最多的樣態是逾一八四萬件的公車站十公尺內臨停,其次為逾一○八萬件的公車站五公尺內臨停,逆向或併排臨停則有三十九萬多件、人行道及快車道臨停有三十一萬多件。他認為不該用一二○○元罰鍰「一刀切」限縮檢舉項目,嚴重程度跟合理性都應檢討。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邱裕鈞表示,民眾檢舉量多,代表對道路影響大,尤其台灣人常有「停一下沒關係」的心態,導致大家很習慣違停,且併排停車跟接近路口處停車,對事故風險影響很大。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指出,違規停車跟事故發生有一定相關性,例如常見到機車騎士為閃避違停車輛,變換車道而導致事故。他認為檢舉為實名制,「只要駕駛人不違規,開放檢舉有何不可?」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雖然排除民眾檢舉,民眾仍可打電話報案,並非不處理;至於本月初舉辦的公聽會中,大家初步認為占用身障者停車位、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應該排除,他表示認同。交委會決議針對相關法條,擇日再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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