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領牌需要3個東西 交警公布前3大違規項目
▲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不同類型。(台北市交通局提供)
截至今年10月底,台北市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超過6000輛。北市交通局14日表示,懸掛「電動自行車」車牌車主必須於11月29日前至監理所換發車牌,領牌需要3個東西,11月30日起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罰款,將被禁止駕駛,車輛也將被移置保管。交警也公布,微電車前3大違規項目。
北市交通局指出,透過外觀特徵就能判斷車輛類型,微型電動二輪車外觀類似機車,沒有腳踏板,主要以電力驅動,車重(含電池)低於60公斤,自11月30日起必須掛牌才能上路。相較之下,電動輔助自行車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觀接近腳踏車,車重40公斤以下,設有腳踏板,無需掛牌,但應審驗合格。
提醒仍使用「電動自行車」車牌的車主,應儘速辦理掛牌。根據統計資料,台北市微電車領牌數超過6100台,11月30日之前掛牌相關規費免費。
此外,微電車只要掛牌,不用考取駕照。台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科長林崇宇表示,微電車領牌需要3個東西,第一,出廠證,民眾應向經銷商、原車製造廠申請;第二,發票,沒有發票切結發票遺失;第三,強制險,新車還沒掛牌保險三年,已經掛牌保險一年或二年。另外,車速規定每小時25公里以下。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秘書室林洸賢強調,微電車執法方面依規定不能載人,違者罰300至600元罰鍰,很多家長違規使用微電車載送小朋友,提醒騎微電車要戴安全帽,違者罰300元罰鍰,未滿十四歲不得騎車,違者罰600至1200元罰鍰。
根據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微電車違規取締總共超過1400件,前3大違規項目為未配戴安全帽、未依規定停放車輛及違規行駛人行道。值得一提的是,警方發現民眾改裝電動輔助自行車,沒有腳踏板就能行駛路上,未來列入警方取締重點,違者罰1800至54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