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不給錢?清大教授想聘「具律師資格」志工 挨轟輕視文組專業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志工」與「勞工」的界線時常不甚明確,因而引發爭議;近日,清華大學電機與資訊學院通訊工程所就掀起類似爭論。據悉,該所教授黃之浩近期發布徵人公告,但網友轉傳並張貼社群媒體後,隨即激起熱議;該徵才訊息指出,希望找在校生(學士、碩士、博士等)「具律師資格者」,擔任兼職或全職研究夥伴,但同時載明是無支薪志工,唯一待遇竟是「可開立實習證明」。有網友因此怒轟,認為文組人的專業再次遭到蔑視。

根據該徵人公告,工作內容的敘述為「探索人工智慧在法律領域的應用」,雖可以遠端工作,但卻是無支薪、且需長期合作的志工,甚至還想招攬多達5人,引發外界熱議。部分法律系網友看到後,紛紛表達憤怒,甚至有政大法律系學生直接寫下:「蠻不要臉的,要律師資格還要志工,怎麼不去吃屎?」,也有人自嘲說:「法律人就是賤啦」,並問說「這就是理工人的傲慢嗎?」。

對此爭議,陽明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指出,我國的確有《志願服務法》,當然允許志工的存在;但此法也規定,志工必須從事「與公益活動相關的工作」。因此,志工無論是工作內容、或服務範圍,其實都有限制,且同時還要支付志工某種程度的「代金」。

林志潔接著舉例,提到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主政的北市府,就曾在世大運期間,發生過「假志工真雇傭」的爭議;她也坦言,目前社會上確實有些活動團體,即便不全然是真正的社會服務、或具有公益性質,卻仍以志工名義徵聘、規避雇主的責任。「這麼做當然是不行的」,林志潔說。

快新聞/徵人不給錢?清大教授想聘「具律師資格」志工 網友怒轟輕視文組專業
快新聞/徵人不給錢?清大教授想聘「具律師資格」志工 網友怒轟輕視文組專業

回到本起爭議,林志潔認為,應先釐清這位教授想應徵的對象,究竟是具有勞動從屬性的僱員、還是真的從事公益性質活動。如果是僱員,就應根據《勞動基準法》聘任,可能就有二代健保、保險等問題。倘若是公益性質,例如教導小朋友如何使用大型語言模式、機器學習等技術時,需要有法律背景的幫手在旁解說,這就是一種比較「互助」的模式,可以不算聘僱關係。增進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就可能符合《志願服務法》定義的志工。

綜上,林志潔總結說:「所以最終還是要回歸,彼此之間的契約關係、以及雙方的活動內容,才能進一步判斷是勞工或志工;但還是要提醒大家,若真的是雇傭關係,確實就不適合用志工的身分徵才」。

目前,教授黃之浩並未受訪;清大校方則表示,因屬於教授個人事務,所以不介入也沒回應。但網路上的質疑聲仍在持續,有網友提醒說,公告提及的「實習證明」,全律會根本不會採認,畢竟教授也不具有律師資格;另外,也有清華、陽交大學生坦言道,確實能感受不少理工科教授輕視文組科系,或許會認為法學專業沒有重要到值得付錢。

另外,協助轉貼徵人訊息的「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辦公室」臉書專頁,同樣遭到網友砲轟,認為其幫忙助長「免費勞動」風氣;而東吳法律系辦疑似因遭反彈,已先將此公告刪除。

快新聞/徵人不給錢?清大教授想聘「具律師資格」志工 網友怒轟輕視文組專業
快新聞/徵人不給錢?清大教授想聘「具律師資格」志工 網友怒轟輕視文組專業

原文出處:快新聞/徵人不給錢?清大教授想聘「具律師資格」志工 網友怒轟輕視文組專業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黃捷綁雙辮子穿「這時期雄女制服」 網驚呼:超可愛救命
拜登頻當機「健康狀況又掀討論」 醫師分析恐罹患「這種病」
北捷博愛座又爆衝突! 男子不讓座竟遭老翁賞巴掌